主题词:暴利药

【江门日报】暴利药是如何炼成的?

2010-05-30 中国服务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作为药品集中采购组织者的地方政府部门,至今仍无法改变医院通过变相购买高价药弥补经费不足的现实。

  央视日前曝光了药品芦笋片,出厂价仅15元多一些,但到医院却卖出213元的高价,暴利率是1300%。药品主要由医药公司通过和医院关系密切的医药代表销售到医院。卫生部5月28日即发布消息,卫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医药代表行为规范,落实《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对查处的行贿企业按规定予以公布,并在2年内取消其参加集中采购的资格,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

  此外,国家发改委近日组织召开全国物价局长座谈会,贯彻落实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参加会议的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说,国家发改委将采取四项措施,降低虚高药价。

  由高价药而导致的百姓看病贵问题,终于促使两部委出台了治理政策。细想前后过程,它就像一起案件:不法分子频频作案,逼得不胜其扰的人民群众群情激奋,最终,公检法司齐齐出动,誓言除害。今天,我们不妨就“旁听”一下这场暴利药“案件”的庭审。

  “问罪”方案

  两部委推9项措施治理高医药费

  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卫生部近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明确将采取5项有针对性的措施:

  1.修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完善集中采购制度。

  2.大力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卫生部今年将会同有关部门在不少于6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3.推行“阳光用药”,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大力推进临床路径和单病种收费制度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控制医疗费用。

  4.研究制定医药代表行为规范,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5.降低药品虚高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发改委将采取的4项措施包括:

  对属于企业自主定价的药品,加强市场购销价格调查;对政府指导价药品加强成本审核;建立基本药物动态调整机制;研究改进药品价格管理方法。 (浪华综)

  “嫌犯”过堂

  《人民日报》发表评论:

  暴利药背后或有地方政府利益合谋

  利润高达1300%的“暴利药”究竟是怎么炼成的?这得从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说起。实行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本意是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药价;然而,这一国际通行的采购模式逐渐在执行层面遭到“异化”。作为采购方的公立医院,由于长期以来“政府补偿机制不到位”、“医疗服务收费偏低”,不得不将药品收入作为维持其正常运转的主要资金来源。

  面对这种制度的“异化”,在后来的改革中,原来利益链条上的“中介机构”被勒令出局,改由地方政府亲自上阵。由此,政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监督机制就很难发挥作用。事实是,作为药品集中采购组织者的地方政府部门,至今仍无法改变医院通过变相购买高价药弥补经费不足的现实。

  例如,中央政府的政策要求,医院必须就采购数量签订合同,医院禁止与企业二次价格谈判;而实际上,在地方可以说很少有医院会与企业签署真实采购数量的合同,即使签订也是象征性地签一点罢了。二次价格谈判更成为目前医药行业公开的秘密。这背后,既有监管的不力,也不排除地方政府、医院和企业的利益合谋。药品集中采购这本“好经”,就这样被“念歪了”。 (《人民日报》)

  广东医药官员披露暴利药内幕:

  暴利药源于政府定价虚高

  谁是“暴利药”的幕后推手?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认为,医院只是“暴利药”利益链条的下游,问题关键出在源头——政府物价部门定价虚高。

  廖新波说,目前我国的药品定价机制是:国家发改委或各省物价局制定的药品指导价是“天花板价”,价格高得离谱;省级统一招标价为“斩首价”,即在国家指导价的基础上轻柔地挤出一点水分,价格仍然畸高。如果这两个环节不进行改革,仍然按照原来的药品定价机制执行,药品价格还是下不来。

  一名物价部门人士说,我国药品品种规格复杂,政府在核定价格时,多采取企业自主提供成本信息资料的方式。对于企业提供的资料,由于工作人手不够,很难做到每个药品都实地查看药品入库记录等反映价格信息的第一手资料。这样一来,寻租空间就会存在,因而不排除有物价部门官员收取药企“好处费”、定价“就高不就低”的现象。

  廖新波呼吁,从源头抓起,改革政府定价机制,让药价相对真实地反映价值。(《京华时报》)

  暴利药曝光医院喊冤:

  问题出在定点采购公司

  “我们也是冤枉的”,在媒体曝光了湖南省湘雅二医院某种药物利润高达1300%的事实后,湘雅二医院新闻发言人在媒体上大喊委屈,并称药价高的问题出在定点采购的“红顶”公司身上,医院其实只赚到了136元招标指导价加成后15%的利润。

  该院新闻发言人还宣称:“希望媒体好好剖析一下此事,干脆把整个利益链条全部揭开,看药品的暴利到底被谁拿走了!”

  而此前不久,山东海王药业通过非正常手段垄断山东潍坊、枣庄、威海、聊城等多个地市的医药配送权一事,也引起了98家医药企业的联名上书质疑。郭凡礼介绍,这就是监管力度不够造成的。他说:“我们国家并不缺少相关的法律依据,但是问题就出在执法不严上。” (《北京科技报》)

  “律师”说法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

  招投标指导价太高

  一般药品采购的程序是,药厂将药品卖给买断总经销权的大药商,也就是全国代理,然后全国代理分销给二级代理,就是省级代理,继续往下就是市级代理,再到各大医药公司。这时,医药公司会派一些医药代表去医院推销药品。而药品想要进入医院,医药代表还需要经过一些手续,比如给医生的处方费、药房统计员的一些相关费用等等。

  经过这样的层层加价,一般成本价几元或者十几元的药品,到了医院就被卖到100多元,如此来看,这个数字就很正常了。

  一般指导价都是由省一级代理定价,但事实上,即使中标医院也未必会用,这就是我国医药界的一个怪现象。为了让药品顺利进入医院,医药代理经常尽量定高价,目的是为了留下更多的折扣空间以增加对医院的吸引力,于是就出现了价格越高越好卖这种违背市场规律的现象。相应也就出现了招投标的指导价从一开始就高出了出厂价很多倍的情况。 (正义网)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

  副会长牛正乾:

  公立医院是高价主要根源

  病人拿着医生开出的处方到外面买药,业内俗称“跑方”。这样一来,医院就不可能得到售药收益,因此医院会采取措施防止“跑方”现象。以前传统的做法就是用拉丁文或者特别潦草的笔迹书写药方以使外人无法辨认,不过目前这种方式已经较为少见,现在的主要手段是使用无纸化处方。将处方信息输入磁卡或者计算机,通过局域网直接传送到药房,使患者无法到外面配药。

  牛正乾认为,基本药物目录出台,患者却买不到廉价药,市场上廉价药品缺乏,其主要根源是公立医疗机构主导了国内的药品市场。 (《北京科技报》)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执行院长马进:

  社会监督力度有待加强

  指导价高与我国社会监督力度不够也存在很大关系。药品投标一般是由卫生部或者行政部门来组织的,它们是医院的管理者,从某种角度来看,它们似乎与医院不会有直接的利益关系。

  但实际上,这些部门在做一些决策的时候,常常会偏向于医院,因为医院一旦需要钱,就会“伸手”跟他们要。

  政府部门希望医院可以自负盈亏,在制定投标价时,本来应该参考的是各地询价的最低值,但是,政府可能会为了成全医院的利益,抬高药品的投标价;而社会对于这样的现象,没有进行相应的监督,这就进一步催生了药价虚高。

  马进认为,要解决“以药养医”的现象,杜绝药价虚高的问题,就要真正地切断药品的利益链。实施过程中,要避免各大药房与医生形成一种联盟,比如,医生依靠开据药物的累加量,来换取提成。而对于临床药物,即只有在医院可以买到的药物,要实施医药分离是比较难的。这种情况可以考虑实行药物零加成,即医疗机构或药店在销售药品的过程中,以购入价卖给患者。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医疗机构或药店应受到政府的适当补贴。 (《京华时报》)

  原文发布地址:http://e.jmrb.com/m/2010/05/30/14/m_240070.shtml (江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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