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药事 服务

药事服务费——想说爱你不容易

2010-08-10 中国服务业投资网
 

  文/中投顾问

  近日,广东省物价局、卫生厅、人保厅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广东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首次提出在深圳、韶关、湛江、佛山、中山、东莞6市进行试点,设公立医院“药事服务费”,以代替医院销售药品取消15%的加价率之后的补贴。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指出,在目前新医改的瓶颈期,增设“药事服务费”是公立医院改革的一大败笔。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指出,所谓药事服务费,是指患者在接受医生诊断和药品调剂等服务时所交的费用。早在去年11月23日,国家发改委就公布了《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其中明确表示要鼓励地方结合公立医院试点改革,而对于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收入可以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来进行补偿。

  郭凡礼指出,从提出《意见》到现在开始小范围试点,“药事服务费”经历了大半年的时间,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药事服务费”经历的坎坷之路。事实上,新医改从去年4月份进行到现在可谓收效甚微。在国家2009-2011年要着力抓好的5项重点改革中,除了“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有所成绩外,其余4项改革内容基本上都步履为艰。

  今年5月,作为舆论焦点的湖南省湘雅二医院将15.5元的芦笋片卖到213元,其利润高达1300%的事件再次引起人们对高药价的关注。紧接着,治癌药物恩丹西酮利润突破2000%甚至3000%的事件被曝光则说明药价虚高的现状普遍存在。可以说,这些不断曝光的高价药现象是对进行已有一年有余的新医改莫大的讽刺。

  在这种老百姓没有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下,甚至药价不降反升的情况下,实行“药事服务费”无疑是雪上加霜。郭凡礼指出,公立医院改革牵涉到太多部门的利益,如果说《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中“降低药费”的政策能贯彻到位,但是增设“药事服务费”岂不是和“降低药费”相互抵消?那么,“药事服务费”如果高于降低的这一部分药费呢?

  这必然将现在已经十分紧张的医患关系再次推向风口浪尖。郭凡礼同时指出,另一方面,“药事服务费”并没有一个很具体的概念,医院方面为了弥补放弃“以药养医”失去的损失,很有可能会借助收取“药事服务费”收取更多的费用,而且“其它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也叫“药事服务费”,由于技术价值很难具体化,那么“药事服务费”也很难收取的合情合理。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指出,我国要改革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并逐步取消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加成,在公立医院要实行“零差率”销售,而对于因为“零差率”销售而减少的医院收入,公立医院可以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的措施来进行补偿。这个补偿措施虽然在大的方向上道路正确,但是对于增设“药事服务费”这一项,如果处理不当那么很可能成为公立医院改革的一大败笔。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指出,“药事服务费”的征收是要在“医”、“药”分家的基础上进行的。目前,我国新医改进入瓶颈期,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不但没有得到任何解决,反而药价虚高的情况层出不穷。在这种情况下,实施“药事服务费”无疑将使老百姓的负担加重。可以说,在目前的情况下就开始实施“药事服务费”是没有任何道理的,真的推行起来也将面临一系列困难。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医药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本次“药事服务费”虽然将在深圳、东莞、佛山、中山、湛江、韶关等六个地级以上城市试水,但具体如何实施、如何计算“药事服务费”的价格并未出台相关政策。由于“药事服务费”会加重医患关系矛盾以及没有相应的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因此“药事服务费”的执行力不会很强。
 

 
 
 
相关报告
 
相关新闻
 
【研究报告查询】
请输入您要找的
报告关键词:
0755-82571522
 点击展开报告搜索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