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阶梯水价

河北阶梯水价实施进入“倒计时”

2014-08-07 中国服务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设市城市将在2015年3月底前全面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县城和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争取在2015年年底前实行。这意味着河北阶梯水价实施进入“倒计时”。

  近日出台的《河北省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设市城市将在2015年3月底前全面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县城和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争取在2015年年底前实行。这意味着河北阶梯水价实施进入“倒计时”。

  阶梯水价分3级以1年为计量周期

  《意见》提出,河北阶梯水价实施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套住宅为一户。家庭人口数量较多的用户,可凭有关证明向城市供水企业申请增加水量基数和期限。

  阶梯水量设置分3级,第一阶梯水量基数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原则上按居民家庭每户月用水量不超过10立方米确定;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原则上按居民家庭每户月用水量不超过15立方米确定;第三阶梯水量基数为超出第二阶梯水量的用水部分。

  第一阶梯基本水价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制订,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第二阶梯水价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促进节约的原则制订;第三阶梯水价按照充分体现水资源稀缺状况、有效抑制浪费的原则制订。第一、二、三阶梯水价级差按1∶1.5∶3的比例安排。未实现“抄表到户”的合表用户执行基本水价。

  以一年为一个阶梯水价计量周期,居民家庭户年度用水量在第一级水量内的执行基本水价,超过第一级的水量执行第二阶梯水价,超过第二级的水量执行第三阶梯水价。

  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水价,水价在第一阶梯基本水价的基础上加价10%。

  加快户表改造实现户外读表

  加快户表改造,实现“抄表到户、户外读表”是保障供水企业及时准确计量用户水量、实施阶梯水价的关键。《意见》要求,河北各市、县要全力推进“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工作。《意见》提出,对目前没有实现“抄表到户、户外读表”的住宅,要优先对合表用户进行户表改造,加快对未实现户外读表的户表进行改造,设市城市2015年3月底前完成改造,县城和建制镇2015年年底前完成。新开工的住宅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设置户外分户水表。新开工的住宅建设项目,没有按照“一户一表、水表出户”要求设计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律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确保住宅交付使用时做到“抄表到户、户外读表”。

  户表改造将按照以供水企业为主、政府适当补贴、居民合理分担的原则,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供水企业因实施计量到户增加的费用可计入成本,并在水价调整过程中统筹考虑。

  统一部署全力推进

  《意见》指出,河北省是资源型缺水省份。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缺水问题愈加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用水效率低、水资源浪费、水价计价方式不完善等问题仍十分突出。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旨在充分发挥阶梯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意见》要求,河北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实施,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力推进。各设区市、省直管县、扩权县市要制订和调整具体的居民阶梯水价方案并进行听证。阶梯水价方案要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对低收入居民家庭可以设定一定数量的减免优惠水量或增加补贴,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实施阶梯水价制度而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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