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传媒企业 整体上市

国内传媒企业整体上市难实现

2007-11-26 中国服务业投资网
 

    中国证监会发审委于11月20日审核通过了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IPO申请,成为中国第一家将编辑业务与经营业务合并打包上市的出版企业,预示传媒企业整体上市即将破冰。此前上市的博瑞传播、赛迪传媒、北青传媒、华闻传媒、粤传 媒、新华传媒、新华文轩等传媒概念上市公司中均只有发行、广告、印刷等经营性资产,其核心的采编业务资产被排除在外。据新闻出版总署消息,报业编辑业务与经营业务打包上市也将放行。

    除出版企业外,湖北日报报业集团也准备将除湖北省委机关报《湖北日报》之外的子报子刊和网站等业务整体借壳国药科技(600421)上市,而不再仅仅局限于经营业务上市。11月19日,国药科技发布公告,称拟以定向增发的方式,向湖北日报集团定向发行A股股票,后者以核心传媒资产认购。

    对于报业编辑业务上市,现在并没有明确的法规规定。目前,报业上市需经“前置性审批”,无论是否将编辑业务打包上市,其上市方案均需要通过行业主管单位、宣传部门和新闻出版总署三处的“前置性审批”,从而决定哪些资产可以上市,最后才会进入证监会走一般上市公司审核程序。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曾表示,将允许任何一家新闻出版传媒整体上市,而不是局限于过去将报纸的采编业务与广告等商业经营剥离开来的做法。由于报业等文化企业最有价值的部分是编辑业务,广告、发行等经营性资产派生并附于编辑业务上,如果仅把广告、发行等经营业务上市,一方面难以对投资者产生足够的吸引力,另一方面也影响到上市公司建立透明、公开的现代企业制度。为确保国有出资人即使是在股权被稀释的情况下,也不会丧失对董事会的控制力。市场人士曾探讨在上市传媒企业的公司章程中设计类似于“金股”的特别条款,规定有一股为“金股”,在股东大会上可对股份公司重大事项行使一票否决权。但是“金股”同股不同权与现有法规相悖。

    国泰君安分析师谭晓雨认为,传媒上市目前松动的还是出版业,而专业性的报纸也会有一定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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