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养老保险

上海税延养老保险试点胎动 企业年金或暂缓参与

2013-02-01 中国服务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多位保险业内人士表示,税延试点需要上海市政府、保监会、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社部等在内的多个部门推动,目前各方已达成初步一致意见。

  “2012年加大与财政、税务等部门及上海市政府的沟通协调力度,初步确定了税延试点方案。”1月24日召开的2013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的一席话再度点燃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即将试点的期望。

  多位保险业内人士表示,税延试点需要上海市政府、保监会、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社部等在内的多个部门推动,目前各方已达成初步一致意见。

  “据悉,在财政部组织的讨论中,人社部对于企业年金税收优惠的比例并不认同。有保险业人士指出,有关方面可能认为,企业年金属于养老保险体系第二支柱,重要性不言而喻,300元的税优额度太少,希望加大额度或另行推出。”

  根据此前提交至财政部的方案,个人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缴费限额为每月1000元,其中700元用于个人养老保险免税,300元用于企业年金免税。

  目前形成的大致意见是,企业年金暂不参与上海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相关部门也在考虑企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税收优惠政策。至于个人免税额度是沿用之前方案的700元还是1000元,尚不确定。不过,截至目前,保监会未就此问题给予答复。

  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等到将来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可降低个人的税务负担,并鼓励个人参与商业保险、提高将来的养老质量。上海从2006年、2007年开始研究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方案,2009年国务院文件明确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出在上海试点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

  此前,对于税延养老保险试点,上海市政府一直态度积极,保监会也很赞同,但由于试点方案涉及到税收政策变动以及国家税收减少,试点需要征得国家税收总局和财政部的认可。

  几年间,税收养老保险方案进行了多轮修改和完善,免税额度由500元、600元增加到1000元,企业年金在后期也被考虑到整个税延体系中。2011年,试点方案取得重大突破,包括试点范围、递延税款的计算和缴纳等细节问题获得国家税务总局认可。2012年,财政部展开对试点方案的研讨工作。

  根据此前方案,税延养老保险产品设计上以分红和万能型年金保险为主,主要通过团险渠道销售;税收递延模式采取“税基递延”型,即在缴费及收益阶段免税,领取阶段再根据当期税率表缴税。

  据悉,经过多年的探讨修改之后,相关部门对于方案主要内容并无太多异议,去年讨论的焦点在于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和第三支柱的商业养老保险税收优惠如何协调。

  多位保险机构人士表示,参与试点的保险机构已经就产品设计条款、系统调试准备到位,前期也举办了不少客户推介会宣传税延养老保险政策,相关知识普及也进行得比较充分,就等一声令下了。

  “不过,目前还没有收到任何启动营销的消息或者命令。而且方案初定之后还需要确定实施细则,预估上海税延养老试点落地至少还需数月。”

  长城证券报告,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如果落地,将是近几年寿险保费超预期增长的关键因素。经过测算,如果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在上海实施,每年将带来保费收入108亿元,即保费收入提升1.2%,如果在全国试点,每年带来保费收入2160亿元,即保费收入提升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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