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保险

保险企业或掀起增资潮

2014-07-02 中国服务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之前正德人寿方面提出的通过股东集体注资30亿元以提升偿付能力的方案理论上是可行的,但由于公司内部关系、报送流程规范等方面的因素,暂时未能落实。

  正德人寿增资方案虽然尚未披露细节,但也并未超出此前保险业内的解读预期。有分析认为,之前正德人寿方面提出的通过股东集体注资30亿元以提升偿付能力的方案理论上是可行的,但由于公司内部关系、报送流程规范等方面的因素,暂时未能落实。此番经过保监会确认的新方案是否仍以此标准增资,还有待进一步观察。而从今年保监会已经发布的监管函来看,增资或成为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短期内解决问题的速效药方。

  险企纷纷增资

  今年以来,保监会网站公布的5份监管函中,4份涉及保险公司因偿付能力问题被施以监管措施的情况。

  保监会方面认为,新光海航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四季度末实际资本为0.45亿元,最低资本为0.40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13.29%,属于偿付能力充足Ⅰ类公司。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四季度末实际资本为-14.75亿元,最低资本为7.93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5.96%,属于偿付能力不足类公司。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末经审计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14.49%,属于偿付能力充足Ⅰ类公司。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2014年一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2.7%,但根据保监会掌握的情况,正德人寿2014年一季度末的实际资本为-8.0844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87.08%,属于偿付能力不足类公司。

  从已披露的信息来看,这几家保险公司需要在短时间内满足监管要求,必须采取控制业务规模,尽快安排增资扩股并保证资金到位,或者加大分保比例等措施改善偿付能力。通过增资弥补,成为提高偿付能力最为快捷的方式之一。信泰人寿年报披露,去年年末该公司增资29.1亿元,在已经到账的增资款未计入实际资本的情况下,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183%;如果包含公司已经到账的增资款,偿付能力充足率则为184%。

  保险业内人士分析,险企选择短期集中增资已成常态,而增加注册资本金通常是险企提高偿付能力的直接方式之一。出于业务扩张和抢占市场的需求,预计这一手段在未来仍将屡试不爽,此次正德人寿的增资方案也料将以此为手段。

  投资性房地产估值“纠偏”

  从正德人寿风波引发的业内对于投资性房地产估值的关注可以发现,监管层已经注意到险企在这方面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开始着手进行规约。

  有分析认为,投资性房地产被保险公司看好,一方面是因为地产投资周期与险资相匹配,另一方面则是出于目前地产投资收益处于上升期,借助公允价值估值的会计方法可以实现资产增值提高偿付能力水平的考虑。

  6月初,保监会发文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进行规范,并提出严查投资性房地产项目。有分析认为,涉房险企的偿付能力等考核指标被重新认定是大概率事件,而后来对于正德人寿的监管更是对存在类似情况的数十家公司敲响了警钟,一轮增资潮或因此而起。

  从各家公司披露的信息来看,尽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并不仅限于投资性房地产,但后者在其中的影响亦不能轻视。保险业内人士认为,地产收益下滑时险企资本金面临的风险已经成为必须直视的问题,监管层在这方面有所作为,将对相关企业可能存在的不当进行及时“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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