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光伏产业

建筑能源自给化助推欧洲光伏产业

2009-12-10 中国服务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中投顾问能源行业首席研究员姜谦指出,一直以来,欧洲都在光伏应用领域领先全球,这主要得益于各国政府的大力扶持,而这种扶持不仅体现在运用强制的形式高价收购太阳能发电,更重要的是在很多传统领域

  文/中投顾问

  欧联盟能源委员会于近日达成一项新的节能建筑性能指令(EPBD)协议。根据协议,2020年任何新的欧洲建筑都将要接近实现能源自给化,这意味着新的建筑物能源消费很大的比重将由可再生能源提供。而这也将给欧洲光伏产业带来极大的推动力,欧洲光伏工业协会(EPIA)预测,如果欧盟27个国家据此执行这项新法令,则可使欧盟2020年电力能源需求的12%来自光伏能源。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首席研究员姜谦指出,一直以来,欧洲都在光伏应用领域领先全球,这主要得益于各国政府的大力扶持,而这种扶持不仅体现在运用强制的形式高价收购太阳能发电,更重要的是在很多传统领域,欧盟采取多种措施对于太阳能的应用给予极大的优先权。此次颁布的2020年任何新建筑都要接近实现能源自给化,则是这种政策扶持的再次延续。

  姜谦同时指出,这也说明经过多年的培育和推广,目前欧洲光伏产业已经步入相当成熟的发展期。再加上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较高,民众对于光伏发电这种成本相对较高的能源利用方式的参与热情极其高涨,预计未来很长时间,欧洲会继续引领全球光伏产业的发展进程。

  中投顾问最新发布的《2009-2012年中国太阳能光伏设备市场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显示,2008年全球太阳能电池导入量达到了5.5GW以上,其中80%以上的新增导入量位于欧洲。而在2008太阳能电池导入量国家排名榜上,欧洲国家在前五位中占据三席。分别为西班牙的2511MW、德国的1500MW、意大利的258MW。

  该地区国家采用“高价收购”形式,允许向电网供电的企业享受高价,从而使得太阳能电池装机方面的投资回报更加诱人。以德国为例,虽然德国位居高纬度,日照时间并不多,很难如地中海沿岸国家拥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但由于政府政策奖励奏效,制定《再生能源法案》,让德国几乎囊括全球近1/3的太阳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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