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资本 铁路 建设

社会资本进入铁路建设存在的作用及障碍

2009-12-30 中国服务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社会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建设行业既符合铁路建设自身的需要,同时也是资本市场本身的需要。

  文/中投顾问

  12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就《铁路建设条例》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通过多种融资渠道筹措铁路建设资金,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资铁路基础设施建设。

  

中投顾问流通行业研究员黎雪荣认为,社会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建设行业既符合铁路建设自身的需要,同时也是资本市场本身的需要。

  从理论上看,铁路具有准公共物品性质,同时兼有私人物品与公共物品的某些特性,可以通过市场供给,让民间资本参与;从国内外实践来看,对于像铁路这样的兼有私人物品的公共设施与服务,让市场发挥作用能使效率得到较大提升。此外,我国社会民间资本充足,投资渠道狭窄,让民间资本参与铁路建设无疑是一举两得的明智之举。

  中投顾问最新发布的《2009-2012年中国铁路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显示,2009-2012年铁路建设投资约2万亿,平均每年投资都将在7000亿以上。根据调整后的方案,到2020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由达到10万公里以上调整为12万公里以上。

  黎雪荣指出,社会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建设行业将带来三大主要作用。

  第一,可以促进铁路建设投融资形式的多样化,缓解铁路建设资金和国家财政拨款不足的现状;第二,为大量民间闲散游资提供了新去处,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朝合理方向发展。一方面将有利于改变大量资本扎堆投入股市、楼市,从而造成股市、楼市泡沫严重的局面,另一方面有利于解决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筹资难的问题,将更多的社会闲散资本投入到西部大开发的工程建设之中,更大限度的发挥资本的利用率。第三,可以通过吸取民营企业先进的管理理念,优化国有铁路运输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

  黎雪荣同时指出,社会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建设行业还存在三大主要障碍需要跨越。

  首先,铁路行业网络属性构成了民间资金进行铁路建设的实际障碍之一。铁路建设项目独立性差,关联性强,每一条线路都必须与整体网络有良好的衔接才能取得经济效益。因此,新进投资者必须与既有投资方的关系协调显得非常重要。目前,不同类型铁路之间的衔接工作缺乏公平的竞争环境和经济上的制约机制和第三方的仲裁机构。

  其次,社会民间资本同国有经济地位的不平等也是民间资本进入难的主要障碍之一。目前铁道部占有并管理着铁路经营资产的绝大部分,并通过行政职能和路网优势,基本上垄断了所有铁路行业资源。其它投资主体进入铁路投资领域在资源的配置和利益的划分等方面必然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

  另外,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建设行业还存在着机制和法律方面的障碍。铁路资产的流动性差,目前尚没有合适的民间资本推出机制可以参照;此外,民间资本与其它资本在铁路投资领域中的法律地位也不平等,如享有不平等的税率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这也影响了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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