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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营报】碳会计尚远 跨国公司青睐低碳投资

2010-08-27 中国服务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在不少国际气候组织力推将碳排放纳入国际通行的会计准则之际,跨国公司已经找到了在发展中国家的低碳投资机会。

    在不少国际气候组织力推将碳排放纳入国际通行的会计准则之际,跨国公司已经找到了在发展中国家的低碳投资机会。

   在日前由联合国贸易和发展组织发布的《2010年世界投资报告》中,低碳经济投资成为今年的主题。

  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组织估计,2009年仅流入三个主要低碳行业的FDI就达到了900亿美元,这三个领域为可再生能源领域、循环再利用领域及与环保技术有关的产品制造领域。

  有数据显示,对于低碳行业的投资已经占到全球FDI总量约10%,其中至少40%是由跨国公司投向了发展中国家。

  在不少国际气候组织力推将碳排放纳入国际通行的会计准则之际,跨国公司已经找到了在发展中国家的低碳投资机会。

  跨国公司爱低碳

  作为目前全球公认的最主要碳排放来源,跨国公司如今也正在成为发展中国家低碳技术与投资的来源。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组织投资和企业司司长詹晓宁提示,低碳经济正为发展中国家迎来一轮新的投资机会。

  来自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环保产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显示,目前在实现低碳产业化目标的核心技术中,我国有70%的缺口,技术缺口限制了低碳经济的发展。

  “发展中国家在向低碳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其中的机遇和风险,同时还要迎接两大挑战:确保对适当的领域的投资融资畅通,以及研发或获取相关技术。”詹晓宁表示,“这两点上,作为跨国公司的经验和国际化的网络资源都是优势。”

  信息技术及通信业研究权威机构Gartner估算,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中,有多达2%来自于信息科技及通信活动,这个比例直逼航空业,而且还在逐年递增,在办公设备能耗将占全社会总能耗的30%时,其中65%来自于IT设备。

  詹晓宁同时提示,发展中国家由于缺乏相应的经验,在审批项目时,应确保国际投资协定有助于缓解气候变化。有许多政策办法,包括加强国际投资协定中促进低碳外国投资的条款,重新拟定和阐明其中可能导致与气候变化相关政策措施之间冲突的规定。

  “实行统一的跨国公司温室气体报告标准,并强化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信息披露制度会是一个长期的诉求。”他说。

  相比较企业目前主要将企业碳排放情况写进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不同,财务报告所披露的数据显然更为市场和投资者所重视。

  来自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一位会计师表示:“尽管目前尚不能判定碳资产对于企业的具体影响,但已经于欧洲和美国建立的碳交易体系则显示,如果各个企业能够将自己的碳资产进行量化,运用市场机制,极有可能让拥有碳资产的企业及需要碳排放配额的企业共同受益。当然,最终受益的是整个社会,因为从总量上控制了二氧化碳的排放量。”

  从核查到交易

  将气候变化的影响纳入对企业财务影响的讨论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上,ACCA(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就呼吁企业采用碳排放会计准则,让投资者、股东、员工和其他相关各方更容易地进行碳排放和温室气体测量,以了解企业经营情况。

  而近期,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IIRC) 发起了改革金融危机后国际企业报告制度的倡议,气候变化等问题对公司财务可能造成的影响议题得到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支持。这两者正是欧盟和美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规则的制定者。

  当国际组织开始试图以更明确的途径,比如确立企业对气候变化的义务时,碳排放量的核定成为一个基本步骤。

  以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代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出现让这种核定成为可能。据了解,在SGS为上海世博会伦敦零碳馆和联合国馆减排提供第三方碳审核中,场馆从建设到场馆运营,每一步的耗能数据,如耗电量等都进行了核查,然后由专家组组成的核查小组进行评估,最后发布评估声明。这一过程类似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所做的审计过程。

  目前通行的组织和项目的碳盘查标准包括ISO14064系列标准和GHG Protocol(温室气体协定书)的系列标准。该协议由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和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共同制定。GHG协议仿效财务核算标准,根据一家企业所拥有的不同排放源或设施,认定其排放责任。而ISO14064是“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最新管理方法和体系标准,也称为碳足迹评估系统,已成为造纸等行业的国际市场准入证之一。

  7月初,宁波北仑区政府与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公司签署了低碳框架合作协议。为北仑区、宁波开发区一些企业引入ISO14064体系建设,追寻企业生产的“碳足迹”。

  这种由第三方机构进行碳排放核查几乎已成为国际惯例。有了可核定的标准,“碳”才能成为一项可交易的商品。

  “我国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40%~45%,但是作为一个70%能源依靠煤炭的国家,实现这个指标仅靠发展新能源是不够的,但若能通过这样的市场机制将减排目标在全国企业范围内分解,就能为新能源的发展创造一个好的空间。”来自上市券商行业咨询部门分析师说。

  据该分析师介绍,目前尽管我国在低碳相关的设备制造领域已经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但在多个新能源领域的实际应用市场上并未能取得很好的运营收益。“这些企业手中的减排配额是那些能耗严重的企业所渴望的,未尝不可能以此建立一个长期的商业机制。”

  原文发布地址:http://www.cb.com.cn/1634427/20100827/146126.html (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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