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煤炭 储备

煤炭储备受重视 有望获立法支持

2010-08-18 中国服务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而在《煤炭法》修订同时,另有35项配套规章正在起草,《煤炭资源储备管理办法》也是35项法规之一。

  文/中投顾问

  近日,新修订的《煤炭法》修订稿已上报国务院法制办,据了解,新《煤炭法》将“煤炭资源战略储备制度”列入国家法律约束条款之列。而在《煤炭法》修订同时,另有35项配套规章正在起草,《煤炭资源储备管理办法》也是35项法规之一。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宋智晨指出,其实,我国在煤炭资源储备上已经有所行动,特别是在煤炭现货储备上已经获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主要是2008年年初的冰冻雨雪天气使得国家对于建立煤炭储备体系重视起来,之后,在建立煤炭储备制度上开始有了一系列的动作。2009年8月,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建设煤炭储备设施。随后,国土部也在2009年启动了以煤炭和稀土为重点的矿产地战略储备试点方案的研究,并在2010年5月份的专家研讨会上表示,煤炭和稀土将成为战略储备的首批试点。

  煤炭战略储备体系应该涵盖煤炭资源储备、煤炭产能储备以及煤炭现货储备,目前国内只有煤炭现货储备有实质性的行动,包括各大发电企业、冶金企业的煤炭储备以及日前国家批准在武汉建立国家级煤炭储备基地,这些都属于煤炭现货储备的范畴,主要是为了应对煤炭市场出现突发性的波动,维护市场的稳定。但是,从煤炭产业长远的发展来看,我们更应该及时建立起完善的煤炭资源储备以及煤炭产能储备,但是由于企业以及地方政府只看到眼前利益,尽可能的加大对煤炭资源的开发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完全没有考虑到产业的长远发展。将煤炭资源战略储备纳入到法律体系之中,有利于我国煤炭产业的长远发展。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指出,由于一再遭受煤炭供应紧张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市场对加强煤炭应急储备逐渐重视起来,但是,从国家政策法律制定层面上来讲,不光要看到眼前,还要谋求产业的长远发展,必须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因而,从这个方面来讲,新的法律应该更加倾向于从建立完善的煤炭资源战略储备体系上考虑。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煤炭工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煤炭作为一种重要的战略性物资,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要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就要保证煤炭资源的长期稳定供应,从根本上讲,就需要建立起煤炭资源的战略储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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