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民资 “新36条”

【中国经营报】民资呼声缺位“新36条”

2010-08-07 中国服务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看起来更多是对相关部委的再次督促,因为“新36条”今年5月份颁发到《通知》出台之前,相关领域基本没太大动静。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又一次吊足了民间资本的胃口。

  但遗憾的是,这样的希望往往在一次又一次点燃民营企业的热情后化为泡影。

  全国工商联“意外出局”

  

        在最苦于投资无门的浙江民间资本代言人周德文看来,民营经济真应该感谢有这么一个条例,让民营经济有可想、可等、可盼的希望,但国务院出台这个《通知》,看起来更多是对相关部委的再次督促,因为“新36条”今年5月份颁发到《通知》出台之前,相关领域基本没太大动静。

  中华民营企业联合会会长保育钧也认为,《通知》只是把任务分下去而已,至于什么时间执行、如何执行,都没有体现,弹性太大了。他估计,各部委牵头的改革实施方案至少需要半年时间准备,也就是说今年内很难出台,即使出台了,真正落实恐怕还要很长时间。

  周德文说,改革方案应该由各行业人士广泛参与商讨,不分民资、国资,现在让各部委牵头改革,但不少部委本身是垄断行业的监管单位,甚至是其直接管理者,利益所在,效果可想而知。

  但保育钧相信还是让相关部委主导改革比较合适,因为他们是权力部门,有权力也有能力调动各个环节共同协商,问题是他们要跟各行业人士协商,真正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这是有先例的。早在《通知》下发之前的7月21日,中国石油[10.62 -0.47%]天然气集团公司高层主动邀请一些民营石油企业代表,一起坐到了全国工商联的会议室里,讨论合作模式。不过一位出席当天会议的民营油企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抱怨说,会上没有谈到任何实际问题,中石油做了一场秀,他们捧了一回场。

  “民营企业不应该太天真,这次《通知》透露出来的信息是,‘新36条’不是一次革命,而是自上而下的自我完善,整个过程只能慢慢来。”周德文说。

  细心的人可能会发现,2005年颁发的“非公经济36条”,最后一条是肯定工商联的配合作用,当时的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甚至指示为此专门配发一个文件,而此次《通知》里只字未提全国工商联。

  事实上,全国工商联确实非常积极参与“新老36条”的落实工作。在“新36条”下发一周后,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就在学习贯彻“新36条”的座谈会上鼓励民营企业家不惧利益集团,积极拓展自身发展空间。

  保育钧认为,这个改变尽管让人意外,却也不无道理,因为全国工商联只是一个商会组织,又称中国民间商会,没有实际权力,而让工商联“置身事外”,原则上说可以更好地发挥监督的功能,随时跳出来找各个部委的麻烦。

  但无论是保育钧还是周德文都担心,由于工商联的缺席,各部委在商讨改革细则时,有可能忽视民营企业的呼声。

  投资之门欲开还闭

  在《通知》40项分工条目中,涉及交通领域和能源领域的达10项,占整个项目分工的1/4,位列第一大类的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其中又以涉及铁路市场化的多项任务引人注目。

  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黎雪荣认为,阻碍民间资本进入铁路行业投资的“玻璃门”有望减少:第一,铁路投资对民资开放提了很多年,也有民资尝试进入过,积累了一些经验;第二,我国铁路建设的大规模进行,迫切需要加快铁路改革进程,国家的决心也很大;第三,国外铁路改革经验可资借鉴,如日本国铁在经营状况恶化、政府财政补贴压力日益加大以及世界国有企业改革的浪潮下,日本政府对其实施民营化改革并取得了成功。

  “这为我国铁路改革提供了启示,即以法律为基础、实施渐进式改革、引人市场竞争机制并兼顾效率与公平。”黎雪荣说。

  但保育钧和周德文对民营资本进入铁路领域的前景,都没有太大的信心。保育钧认为铁路投资动辄十几亿到数十亿元,民营资本股权比例、资金规模等关键问题尚未确定,民营企业哪敢轻举妄动?何况民营资本总体量虽然很大,但单独一家要拿出几亿元现金来,还是有困难的。

  “铁路是基础产业,不是制造业,资金密集、回收期长,在现有投资体制下,民营企业想要介入核心领域基本没可能,但参与产业配套投资还是有机会的。”保育钧说。

  周德文则担心,民营资本投资铁路后,如果缺少公平竞争的机会及完善的退出机制,像投资煤矿一样让人“关门打狗”,风险就太大了。

  除了铁路,《通知》中另一颇受瞩目的大类,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周德文认为,不管是铁路还是金融,温州民间资本均已涉猎,可惜都没有得到充分施展的机会。

  保育钧甚至悲观地预言,民营企业想要跻身于目前利润最丰厚的几大行业,短期内都是不可能的。

  寄望地方政府?

  保育钧认为,迅速落实“新36条”的重任落在地方政府身上,因为后者最迫切希望盘活民间资本以发展地方经济,从30年改革开放历程看,民营经济的绝大多数突破都是从地方开始的。

  “民营经济只能让某些尝试既成事实,再争取相关主管部门认可,而不是反过来,如果只是坐等政策,恐怕什么机会都没有。”保育钧说。

  但周德文对此并不认同,他说早在《通知》下发之前,浙江省内一些地市就进行过有关“新36条”的讨论,但收效甚微,地方政府也有他们的实际盘算。

  “现在地方政府的核心考核指标,仍然是GDP,招商引资是他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因为那对经济总量增长的见效更快。”周德文说,“只要考核指标不向富民、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转变,盘活民营经济就始终是第二位的。”

  链接

  民间投资“新36条”细则之铁路投资

  7月26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中,第一类就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重点提及铁路投资,包括:

  1.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投资建设公路、水运、港口码头、民用机场、通用航空设施等项目(交通运输部、民航局、发改委、财政部负责。列在首位的为牵头部门或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抓紧研究制定铁路体制改革方案(先由铁道部提出改革方案,发改委会同中央编办、铁道部、交通运输部、财政部提出意见报国务院)。

  3.引入市场竞争,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干线、铁路支线、铁路轮渡以及站场设施的建设,允许民间资本参股建设煤运通道、客运专线、城际轨道交通等项目(铁道部、发改委负责)。

  4.探索建立铁路产业投资基金(发改委、铁道部负责)。

  5.积极支持铁路企业加快股改上市,拓宽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建设领域的渠道和途径(铁道部、证监会、发改委负责)。


 《民资呼声缺位"新36条"》

      原文发布地址:http://finance.ifeng.com/roll/20100807/2487730.shtml (中国经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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