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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成本压力致电企亏损 火电征收碳税尚待时机成熟

2010-10-20 中国服务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征碳税可从火电做起。他认为,通过对火电征收环境税,其税金可以有效的用于支持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推动低碳经济,实现减排承诺

  近日,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著名经济学家成思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征碳税可从火电做起。他认为,通过对火电征收环境税,其税金可以有效的用于支持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推动低碳经济,实现减排承诺。

  而早在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有关课题组经过调研,形成的“中国碳税税制框架设计”的专题报告中就建议,我国碳税比较合适的推出时间是2012年前后。时间节点临近,碳税征收似乎箭在弦上。

  碳税征收弊端不容忽视

  就目前我国火电行业征收碳税产生的影响,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侯宇轩认为对火电企业来说这是一个利空,他告诉《中国能源报》记者:“这无疑又大幅提升了火电企业的生产成本。”

  侯宇轩解释,在中国当前的电力体制格局下,发电企业与产业链下游的电网企业相比仍处于弱势地位,火电企业增加的治污成本,并不能有效传递到下游产业链,这阻碍了火电企业发展。据他介绍,一旦进入“十二五”期间,脱硝与除尘等治污费用将实质性地增加到火电企业的生产成本中,在当前并没有成熟的降低大气污染治理成本方法的情况下,增加碳税无疑雪上加霜,将直接影响到火电企业的经营状况。

  根据资料,自2010年初,包括五大电力集团在内的各大能源企业已经调整了投资方向,纷纷跑马圈地新能源产业。而一旦对火电行业征收碳税,将反向推动水电以及风电的升级。这将进一步削弱火电在整个电力行业中的竞争力。而目前在我国能源格局中火电仍然占第一位,如果火电行业萎缩过快,而新能源开发又不能及时满足能源发展需求,则会对我国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而从长远来看,征收碳税对于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具有明显推动作用。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曾贤刚副教授向记者表示,电力行业征收碳税是大势所趋。他解释说:“从国际环境看,欧盟已在航空和航海领域开征碳税,美国也设立碳关税。中国只有主动征收碳税,才能避免来自国际的压力。另外,电力行业作为碳排放大户,若征碳税后能专款专用,对火电自身技术改造和新能源发展都有益处。”

  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煤炭行业研究员李廷告诉《中国能源报》记者:“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仍然接近70%,而我国火电行业用煤量占据了煤炭消费总量的50%以上,因此,只要火电行业能够大幅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降低单位供电煤耗,有效减少碳排放,全国碳排放实现减排目标就会容易很多。此外,无论是生产,还是生活,都离不开电力,对电力征收碳税能够达到全民减排的目的,全民都应该为减少碳排放付出一定成本。”

  开征碳税仍需等待

  “目前不是开征碳税好时机,一般情况下会在经济回暖或者过热时实行。现在开征,很可能对通胀预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曾贤刚同时也对记者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由于近两年煤价上涨过快、电价上涨较慢,导致目前火电行业普遍存在亏损,“在经营情况并不好的情况下,短期暂不适合开征碳税。”李廷说。

  “但是,由于碳税征收是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所以碳税的征收只是时间问题。具体征收方式还应该认真研究,既能让全民为碳减排付出一定成本,又能迫使企业逐步提高效率、减少碳排放,还要把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减至最小。”李廷对记者表示。

  侯宇轩也指出,目前对火电征收环境税的时机并不成熟。因为电网改革未取得突破进展是碳税征收的最大障碍。“若发电企业的成本增加,必然会有一部分成本内化到商品的价格中进而转移给消费者,但是下游价格机制存在众多缺陷,这种内化目前存在众多阻碍,并不能达到有效的疏通效果。”侯宇轩说。

  他表示,出于环保目的的碳税征收,在中国能源产业链上下游脱节的情况下,火电行业一家难以支撑。

  “而且,有关环境税的税基、税种、税率等各方面问题都较为复杂,当前的社会制度以及环境还不能为其创造优势条件,会受到多方面的不确定因素的干扰,无法实现企业外部成本的内在化,有可能对微观经济主体产生不利影响,无法实现双赢的结果。”侯宇轩向记者解释。

  企业政府均应未雨绸缪

  尽管业内多数认为目前碳税征收的时机不成熟,但企业和政府仍然需要提前准备,为以后碳税征收的实施做好准备工作。

  侯宇轩指出,应对碳税的征收,火电企业应该从自身下功夫。首先是企业内部需要积极消化对环境资源消耗的成本,这个消化可以体现在众多方面,例如减排、提高技术的创新运用、加强自身运营效率的提升。其次,借助外部力量特别是经济手段加强在市场化机制中的运用,例如开展碳交易项目、积极利用有效的政策补贴。

  就政府决策,侯宇轩则认为政府应在实现环境保护的同时将纳税对经济以及企业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在具体措施方面,他认为首先要实行激励制度,促使企业消除不良情绪以及对税收的抵触。还要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尽量从低端到高端;同时,在实行碳税过程中,一定要遵循一个标准,要有严格的定价机制以及统计测量准则,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最后,政府还要能够有针对性地对相关企业以及技术予以补贴,要切实关注中小企业以及低收入群体的承受力度问题。

  “对于央企来说,火电的亏损说到底还得国家来填补。因此,无论征收碳税和经营困难之间矛盾如何,只有通过电改,理顺价格关系才是关键。”曾贤刚强调。

  原文发布地址:http://energy.people.com.cn/GB/13001722.html (中国能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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