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进出口关税

08年起我国将再调进出口关税

2007-12-25 中国服务业投资网
 

  财政部官方网站近日披露,经国务院批准,从明年元旦起将进一步调整进出口关税,主要涉及最惠国税率、年度暂定税率、协议税率和特惠税率等方面。调整后,2008年的关税总水平为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

 

  在最惠国税率方面,明年将继续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进一步降低鲜草莓、对苯二甲酸等四十五个商品的进口关税;继续对小麦、玉米、稻谷和大米、糖、羊毛、毛条、棉花等七种农产品和尿素、复合肥、磷酸氢二铵等三种化肥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尿素、复合肥、磷酸氢二铵继续执行百分之一的配额税率。

 

  财政部表示,明年将对600多种商品实行进口暂定税率,包括煤炭、石料、燃料油等资源能源类产品。并进一步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出口,继续以暂定税率的方式对煤炭、原油、金属矿砂等产品收出口关税,同时对木浆、焦炭、铁合金、钢坯、部分钢材等生产能耗高、对环境影响大的产品开征或提高出口关税。

 

  财政部指出,为扩大双边多边经贸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国将依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协议、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协议、亚太贸易协议,对原产于东盟十国、智利、巴基斯坦、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国等国家的部分进口商品实行比最惠国税率更低的协定税率。在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框架下,继续对原产于港澳地区且完成原产地标准核准的产品实行零关税。继续对原产于老挝等东南亚4国及非洲30国、也门等5国,共39个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商品实行特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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