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保险

保险业务监管费收费标准元旦起下调

2008-12-08 中国服务业投资网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保险业务监管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降低保监会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外国保险机构代表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保险业务监管费收费标准。《通知》自明年1月1日起执行。《通知》规定,对保险公司经营的责任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业务,由按保险公司年度自留保费收入的1.8‰降为按保险公司年度自留保费的1.6‰收取;其他财产险业务、人身意外险业务,由按保险公司年度自留保费收入的1.9‰降为按保险公司年度自留保费的1.7‰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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