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保险法修订草案

《保险法修订草案》三方分歧巨大

2008-09-10 中国服务业投资网
 

《保险法修订草案》从初次审议之日起,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监管者、从业者和专家学者之间分歧很大。 

 

保护弱势群体、促进保险业的发展、加强监管措施,是草案送审稿进行研究和修改的3个主要原则。人大代表们反映最多的是认为合同需要更多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法经济学研究中心陈欣教授对草案中第35条的规定存在异议,他觉得在有关保单的转让规定上没有真正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他认为,要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不是要溺爱被保险人,而应该是教育被保险人。

 

  中国人保集团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李祝用指出,总体上,修改内容很多,相对于现行法律有很大的进步,比如保险利益,保险合同的成立、生效问题,以前纠纷案子特别多,现在草案中对这些问题都作了回答,但是条文中对于集团公司的法律定义不明确,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阻碍依然无法解决。

 

  对于外界热议的“保险资金可投资不动产”,保监会法规部副处长刘学生指出,这并不意味着现在就可以允许保险公司去投资房地产了,监管部门还是有控制的。

 

  《保险法修订草案》目前已进入人大的立法程序,权威人士认为,新保险法出台也就是12年内的事情,不会花很长时间,因为不存在更多大的改动,也许在二审、三审中就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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