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保险

农民工参保新规定激发企业投保积极性

2008-09-12 中国服务业投资网
 

 新近颁布的《天津市农民工参加医疗工伤综合保险办法》(以下简称《规定》)在西青区各企业引起了巨大反响,据了解,《办法》规定,农民工参加医疗、工伤综合保险实行综合费率制度,具体标准为2%。这样设定使医疗工伤总费率由原来的4.2%左右降低至2%。如按照缴费下限计算,两险实际月人均缴费水平为25.2元,全年缴费302元,与调整前的缴费水平相比,年人均减轻负担333元。

 

 农民工综合保险费率的降低大大激发了企业为他们参保的积极性,同时也更好地保障了农名工的合法权益,有效地降低了农民工因工伤与企业的纠纷数量。

 

  采访中,民营企业赐来福有限公司的兰利称,他们企业职工以外地农民工为主,占总职工人数的90%以上,过去也上两险,不过费率调整之后,一年企业少承担4-5万元,他们可以将这部分资金用于企业生产和员工福利上,更好地打造企业品牌,生产上毫无后顾之忧。对于工作危险程度较高的天一建工集团来说,更是减少了不小一笔开支。企业负责保险业务的同志说:“保险是对农民工兄弟合法权益的保障,企业出现工伤的几率稍大,如果没有社会保险,员工数量大,时间长了企业承担不起,农民工工资也不高,自己更承担不起。听劳动局的同志跟我们介绍这个综合险,真是太为企业着想了,少交了一半的钱,还享受了同等的待遇”。天津津住汽车线束有限公司的王红也高兴地说道:“企业的农民工职工流动性大,他们对保险的认识不高,五险很难普及,我们就为他们上两险,这次政策的实施,主要针对农民工,而且上不封顶,下不压线,企业收益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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