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新 《保险法》

新《保险法》10月1日施行

2009-07-02 中国服务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新《保险法》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保险产品更新换代的工作也正式启动。

 新《保险法》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保险产品更新换代的工作也正式启动。

  近日,中国保监会对外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新《保险法》做好人身保险产品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在10月1日前完成保险产品更新换代的工作。此次更新换代主要是人身保险产品。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对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理、自查和整改,进一步完善条款表述。

   《保险法》是规范保险活动及监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基本法,与人们的生活与利益有十分密切的关系。

    我国《保险法》制定于1995年,2002年进行过一次修改。随着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保险业的内部结构和外部环境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保险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适应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需要,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案)》。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保险法》在保护被保险人利益、规范保险业经营活动、加强保险业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100多处补充和修改。

    与原法相比,新《保险法》体现了四大特点: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二是坚持科学发展,完善了保险经营规则;三是坚持防范化解风险,强化了保险监管;四是坚持规范市场秩序,明确了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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