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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已启动

2009-08-01 中国服务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近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发布《200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透露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已启动,并于11月底出炉。

近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发布《200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透露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已启动,并于11月底出炉。

   此前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要求,2009年11月底前,完成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方案称基本药物目录制定药品目录完全由专家评审确定;有关行政主管机关仅负责目录调整的组织工作,不参与备选药品咨询和投票遴选,也不接受药品申报和推荐,其中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全部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其他非基本药物。

    方案规定调入药品基础资料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坚持不接受企业申报,不重复进行药品检验,不向药品生产经销企业收取评审费和其他各种费用。重点对新药、地方调整增加的药品和评审专家建议增补的药品进行评审。

    对所有药品,均按照临床药理学进行分类,剔除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不予考虑的药品,标明市场零售价格和疗程价格后,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每一最小分类下的药品,按照药物经济学原则进行疗效价格比较,优先选择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品种。同时,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牵头,建立包括发改委、卫生部在内的9个部委组成调整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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