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海南住宅

海南积极实施住宅地震安全工作

2010-05-12 中国服务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海南省历时5年多,积极推进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试点工作。到目前为止,全省18个市县已建立试点乡镇98个,示范区3个,示范村361个,示范户6600个。

   中国投资咨询网讯 海南省历时5年多,积极推进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试点工作。到目前为止,全省18个市县已建立试点乡镇98个,示范区3个,示范村361个,示范户6600个。初步建成了扶贫搬迁、移民、征地安置、新建和旧房、茅草房改造等形式多样、遍布全省、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示范区、示范村和示范户,并在全省10个典型示范村设立了“海南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村”的示范亭,发挥了以点带面、典型示范作用。

  海南省委、省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胸中装着农民,心里想着农居安全,脚下的步伐迈得快速稳健。2008年5月,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到琼海市博鳌镇培兰地震安全工程示范村视察工作,对农居地震安全工程作了重要批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高度重视地震安全,地震部门积极推进农居工程的做法很好,要结合文明生态村建设、茅草房改造等继续推进地震安全农居工程。

  2005年5月,按照国务院部署,海南省正式启动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简称农居工程),先用半年多调查了18个市县,21个乡镇,228个村委会,1933个村民小组,约25.5万间房屋,占全省农居约7.6%,基本摸清了全省广大农民的经济水平还比较低,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农民有些还住茅草房,大多数农村房屋未经正规设计、施工,基本处于不设防状态,房屋防风抗震能力普遍低下等情况,为全面实施农居安全工程提供了决策依据。2005年5月开始在儋州市开展试点工作。次年3月,便在儋州市召开试点现场会,总结推广儋州经验,部署全省试点工作;8月,贯彻落实全国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会议精神,即对试点进行检查,提出新要求,并制定下发了《海南省地震局关于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指导意见》。

  2007年 2月5日,省长罗保铭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积极推进全省村民防震保安工程试点示范工作”,省政府召开全省防震减灾暨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会议,部署有关工作;4月,省政府出台《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意见》,建立了全省农居安全工程组织领导机制,所有市、县均成立领导小组,并且大部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地震、建设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办事机构设在地震部门。海口、儋州、万宁、白沙、文昌等18市县还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促进工程进展。特别是2008年7月,省委、省政府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列入省政府2008年至2012年民生工程建设项目,总投入经费7500万(省财政投入5000万,市县财政配套2500万),全省每年每个行政村(2664个)建设1户典型试点农居。2008年省财政投入800万,2009年900万,2010年1000万,市县财政配套1100万元主要用于试点农居抗震设防补助,每户补助4000-7000元。

  省地震局牵头,省建设、财政、民宗、民政、农垦等部门密切配合,联手推进农居工程,各市县政府积极组织实施,初步建立了组织机构、保障机制和技术服务体系,探索出政府引导、部门协作、农民自治管理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模式。这些模式和示范点为全面推进全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积累了经验,广大农民群众看得见,学得会,受教育,得实惠。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试点示范工作为培育农村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现代防灾文化,改变农民建房传统习惯,逐步改变农居不设防状况,起到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相关报告
 
相关新闻
 
【研究报告查询】
请输入您要找的
报告关键词:
0755-82571522
 点击展开报告搜索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