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文化 旅游

山西:金融“造血”文化与旅游

2010-06-24 中国服务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继央行等9部门发文加强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意见后,山西的《金融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指导意见》也最终出台。

   中国投资咨询网讯 继央行等9部门发文加强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意见后,山西的《金融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指导意见》也最终出台。

  6月23日,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省文化厅和山西省旅游局齐聚“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推动会”。“会议决定,金融部门计划全年对文化、旅游领域的信贷增量超过2009年全年的50%,信贷增幅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增长水平。”人行太原中心支行行长赵志华表示。

  文化旅游项目成银行首选

  2009年,山西省提出重点发展文化旅游业和现代物流业,使文化旅游成为全省强势支柱产业的意见。

  今年,山西又制定了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建设佛教与关塞古堡文化、晋商文化、根祖文化、太行文化和黄河文化五大特色产业区,培育基础文化、新型文化、旅游文化三大产业支柱。

  事实上,作为全省经济的新兴产业,旅游文化产业类客户已经成为各大银行资金支持的首选。

  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的相关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末,在山西现有的18家商业性银行中,有12家银行对旅游文化产业提供了贷款支持,此外,全省金融机构对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贷款余额在5月末达到87.91亿元。

  多形式助文化旅游企业筹资

  除银行的传统信贷形式之外,前述《指导意见》也提到,通过并购重组和债券市场等金融工具的创新来为文化旅游筹资。“通过增发、配股等形式实现融资,从资本市场筹集发展资金,扩大生产规模,推动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文化旅游企业与上市公司开展合作,鼓励‘壳化’上市公司通过并购和资产重组,将未上市文化企业资产或股权纳入上市公司,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实现未上市文化旅游企业与现有上市公司的共赢。”《意见》指出。

  同时,人行太原中心支行也支持中小文化旅游企业按照“统一冠名、分别负债、统一担保、集合发行”的模式发行集合债券,希望引导符合条件的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旅游等行业中效益好、偿债能力强的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和项目债券,筹集发展所需资金。另外,《意见》支持民间资本以投资、参股、兼并、收购、承包、租赁、托管等形式,参与国有文化事业单位改制和改革,形成各类投资主体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文化旅游产业格局。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兴建各类公共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依法保护投资主体权益。鼓励保险机构探索开发以出版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为标的的保险产品,加大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希望“政银互动”

  虽然不少金融机构已介入支持文化旅游等产业,不过,按照山西省文化厅一位负责人的介绍,事实上,目前存在很多“政策瓶颈”,比如银行需要担保,这对于不少的文化产业来说是先天性不足。而在赵志华看来,贴息贷款、特许经营权、融资平台以及无形资产评估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制度缺陷,“这需要政府来主导,政银加强互动。”

  据悉,目前山西已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山西省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议将该公司作为政府委托出资人、法人主体和项目孵化器,以旅游产业发展专项经费和门票收入等为担保,搭建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平台,引导民间资金、外资和金融资金投向文化旅游产业。同时,建议有条件的地方由财政出资,建立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金,为文化旅游企业在融资中提供担保、贴息、风险补偿等服务,实现政府财政扶持与金融信贷支持的有机结合。”赵志华解释。

  了解到,昨日,山西省政府部门也召开会议,并酝酿出台相关意见,指导全省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

 
 
 
相关报告
 
相关新闻
 
【研究报告查询】
请输入您要找的
报告关键词:
0755-82571522
 点击展开报告搜索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