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农村 信用社 改革

【时代周报】农村信用社改革渐见轮廓 体制桎梏未解

2011-08-11 中国服务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历时8年,身系我国未来银行业整体发展水准的最后一轮改革—农村信用社改制近日终于渐见轮廓。

  历时8年,身系我国未来银行业整体发展水准的最后一轮改革—农村信用社(下称“农信社”)改制近日终于渐见轮廓。

  8月2日,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公开表示:从2011年起,银监会要通过五年左右的时间将高风险机构全面处置,历史亏损挂账全面消化,股份制改革全面完成,建立基本的现代农村银行制度。此外,将全面取消农信社资格股,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信社改制组建为农村商业银行,并不在组建新的农村合作银行,现有农村合作银行将全面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

  数据显示,农信社发放涉农贷款不仅占全国各银行金融机构三分之一,同时发放农户贷款占到全国的78%。

  此言论一出,顿时为从2003年明确开始改制的农信社改革定调。业内却因“商业”二字发出质疑:股改后的农信社,若改变了定位以及服务的方向,那么将是最大的不成功。“此次文件目前我还没有看到权威人士的解说,但我个人感觉,现在的农信社将一律改为商业性的,而不再是合作性的了。”社科院农村发展所研究员、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理事长杜晓山对时代周报记者称。

  一场长达近11年的股权改革,不仅是我国银行业整体发展的最后一个成员改制,同时无论怎样的改制方式,都将直接影响全国1.5亿农民多数的现代经济参与模式。质疑背后,农信社改制核心何在?

  农信社商业之路

  “银监会以前的提法有三种,一种是商业性的,也可以是合作性的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实际指的就是农村信用社,但与此同时它也鼓励股份制和合作制,以及股份合作制。这三种方式最初是2003年关于农信社的改革意见,根据这三种情况因地制宜改制及改革”。杜晓山对时代周报记者称。

  追溯农信社此次全国全面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最早可追溯到2000年7月,此时相关部门提出在3-5年时间内将大多数农信社改造成为自主经营的农村金融机构,第二年,江苏张家港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正式挂牌营业。

  2003年,《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文件正式提出,由此正式拉开我国农信社全面整改的序幕,此时的要求是“在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下,首先在江西等8省启动试点,直接走向农商行为目标的改革,另一部分县城里农村合作银行,继而改为农商行模式”。

  2005年,全国农信社统一撤销掉村一级的金融机构—农信代办站,2010年起,银监会正式推动资格股向投资股转化,并在试点地区引进优质合格股东。

  “去年银监会就已发文指出农信社商业化改革的路线,将资格股权全部取消变为投资股,也就是股权适当集中,有条件的就组建为商业银行,没有条件的慢慢过渡,形成比较规模化的农村信用社,文件还特别强调以后就不再成立农村合作银行了。”杜晓山表示。

  在这一连串改制步伐进行之初,资料显示,在2003年正式改制前,全国信用社不良贷款占贷款总额的44%,曾有46%的信用社亏损,亏损金额高达167亿元,历年累计亏损挂账达1250亿元,曾有58%的信用社资不抵债,这部分金额同样高达161亿元。

  据银监会数据显示,自2003年改制开始后,2004年全国农信社实现统一盈利后,连续7年利润保持大幅增长,系统性风险高企的局面彻底扭转。改革前后,农信社资产负债和存贷规模均增加了5倍以上。

  如此数据,也成为了此次银监会提出农信社全面农商行化的数据基础。此次银监会答记者问中提及,目前全国组建农商行155家,农村合作银行210家。截至今年上半年,还有1424家农信社达到或基本达到农商行组建条件。

  “一刀切”难题

  “现在这个文件和2003年的改革文件的精神并不完全一样,我不认为现在全面农商行化是唯一渠道,其实更应该坚持2003年中央多种形式发展的模式,应该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而不是这样统一的、一刀切的所谓商业化改制”。社科院一知情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称。

  针对2003年以来的农信社改革,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姜丽明表示,这些部署和措施是符合农村经济金融发展规律的,但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农信社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仍未能根本解决,改革发展逐渐步入“深水期”。

  2003年,国务院出台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中奠定了我国农信社改革的三种模式:以县为法人的农信社模式,市级农合行模式及农商行模式。此时对农商行对象要求为,以东部发达城市为突破口,农业占GDP10%以下,不良贷款比率15%以下的城市,放开组建农商行限制。

  截至今年6月,全国共有55家农村商业银行,5家省级农村商业银行,深圳、广州等市级单位组建地级市农村商业银行。而这批农信社转农商行的注册资本金大多数超过40个亿,资产规模在1000亿以上。

  2009年,全国农信社系统中资产规模最大的广州农信社商业化改制成功,曾在增资扩股时创下2.62倍的PE值,创下了全国农信社改制农商行增资扩股PE值的最高纪录,随后顺德、东莞农信社均改制成功,此时,用媒体话描述则为,除了已获批准的农信社,广东省内还有一大批农信社正在想方设法达到组建商业银行的标准,争取早日改制。

  当此次全面商业化改制提出后,国内其他仍未改制成功的农信社,似乎不用再像当初想方设法以达到商业银行标准。此前曾有观点表示,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全牌照商业银行较多,农商行存在的空间并不多,所谓的条件不成熟地区全牌照银行稀缺。

  在此次全面农商行改制的过程中,姜丽明表示改制关键要破除以“合作制”名义长期运行造成的体制机制障碍,消化长期积累的历史包袱。对此,杜晓山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过去农信社即是合作性的金融机构,也是放射性金融机构,承担着合作性功能和部分承担政策性金融功能,不同的农信社有不同的重点,但这两个功能是十分明显的。”

  “现在全面商业化后,不仅导致没有合作性,政策性也不会有,能不能做到现在不好说,因为商业化改革首先照顾的是股东利益,但是政策性合作性实际是一种互助性,利益得不到最大化,如何体现合作性?我们的体系应该是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并重,或者互为补充,各自发挥长处形成统一的整体,若农信社改制后,那么以后谁来承担合作性金融的角色,这个问题并未解决。”上述社科院知情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商业化再闯关

  “全部改制为商业性金融这条路到底对不对,现在不好说,但我不认为这是唯一的办法,贫困地区,纯商业化如何解决农户服务的问题?支农行也会被大幅度削弱,本质上又排除了合作金融,那就该有相应措施解决,现在也并未看到新的合作金融形态出现,并且目前政策性金融只有农业发展银行,这是不符合实际情况。”上述社科院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农信社改革的利处显而易见,至于弊端则是隐形的,一方面,有可能形成为了改制而改制的现象。将有可能造成在全面改制后,有部分农商行由于不适应市场压力被迫依赖政府;另一方面,由于中西部农信社弊政较多,容易形成改制不彻底的情况。由于政策执行力度的不同,预计在中西部农信社改革过程中,将面临改制缓慢、剥离不良资产进度小、股权改革不依照规定等内部整改阻力。”中投顾问金融行业研究员霍肖桦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此前,市场曾传言国内九成农信社濒临倒闭,全国目前近3000家农信社中经营状况较好的只有百家,不到总量的1/10。另一数据显示,因历史包袱,特别是中西部农村经济发展滞后等影响,全国监管评级在6级以下的机构仍有146家。

  对此局面,银监会指出将指导各级地方政府拿出资金置换农信社不良资产,一次支持清收盘活农信社不良贷款,同时在允许增资扩股的基础上,鼓励民间资本阶段性控股。而银监会同时表示:大多数投资者购买股权的同时,都自愿支付50%以上比例的对价。

  “这是商业化改革,利润最大化是商业化的最终追求,对于农户这样的投资股,股东会提出投资应该利润最大化,但贷款给农户是利润最小的,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如何为农户服务呢?”知情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称。

  以江苏江阴市农商行组建为例,原信用社对20万户股东进行清退,结果导致最大股东持股仅为5%,管理层极易取得控制权。同时,杜晓山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有可能农户会质疑这个政策,商业化后为大小企业服务了,谁为农户服务呢?之前农信社对农户的贷款占比80%以上,这次改革后,农信社对农户的贷款会加强还是会削弱呢?”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的调查显示,在有借贷需求的农户中,获得借款的农户仅占比51.5%,从农户借款渠道来看,非正规渠道借款占比达47.4%,从农信社渠道获取贷款的比例仅为41.9%。

  “商业化是可以运行的,但是不应该挫农,全部商业化,这是进城不下乡,放大不放小,扶富不济贫,但不应该是这样,应该是倒过来才对,这是个重要的诱因。”上述社科院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总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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