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满12个月红利税有望大降
股息红利税是A股市场多年来都颇受争议的话题,不过在上周五大盘重挫1.68%后,市场再度放出消息称,监管层正在研究调整个人投资者股息红利税征收政策,遏制短炒,鼓励长期持有。其中,指出不到一个月的不再减半征收,而持股超过一年的,税率将大幅下降。业内分析人士表示,此举有利于让部分资金留在股市,但对市场整体影响有限。
股息红利税有望调整
“如果这个政策能尽快出台,可能减少短期爆炒现象。”一家私募基金人士昨日表示。
据悉,有关部门此次调整将在整体税负有所下降的前提下,按持股期限不同,分段实行差异化税率:将分为1个月以内和1个月——12个月、12个月以上三个时段。其中,持股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将执行国家法定的税率,不再实行减半征收的政策。持股期限12个月以上的,税率将大幅度降低。
“这个对市场实质影响较小,因为A股大多数投资者并不在乎股息分红,主要赚取的还是二级市场差价。”南方基金市场首席分析师杨德龙昨日表示。
据了解,红利所得税属于“个人所得税”范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条款,个人因持有中国的债券、股票、股权而从中国境内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需按20%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而在2005年6月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为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而对于所送红股,则依然按10%税率缴纳个税,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计征。
何时调整暂无时间表
昨日,税务人士表示,国税总局也曾考虑对股息红利所得税进行调整,但到目前为止,没有收到总局有关调整的通知。
该人士指出,如果要调整股息红利所得税税率,需要通过人大审议,那么只需要国税总局发文即可。而据了解,只调整计税依据,也能起到差异化征收的效果。
对个人股息红利所得税进行差异化征收政策其实早在今年8月期间吹过风,其后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9月6日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表示,证监会正配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股息红利实行差异税率事宜进行认真研究,方案出台后将尽快推出。
今年8月底,人民网指国税总局回应网友提问时表示,当前对个人取得股息红利征收个税有五大原因,比如保留对个人股票派息分红征税政策,有利于平衡各项所得的税负;取得股息红利的个人,不乏一些高收入者,不宜对其制定免税政策;对股息红利征收个人所得税符合世界各国通行做法。
当时国税总局表示,今后是否对股息红利所得税政策进行调整,将根据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和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进程等情况,认真研究、通盘考虑,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对市场整体影响有限
多数业内人士表示,即使此次调整真正实施,无论是对税收还是资本市场,实质影响都比较小。
税务人士指出,个税收入中占五成以上的是工薪所得税,其次是劳务报酬和财产转让所得税,股息红利所得税占个税的比重只有百分之几。
南方基金市场首席分析师杨德龙分析指出,多数上市公司一年有一到两次分红,甚至还有些不分红。因此,即使该政策出台,对A股市场实际影响较小。历史数据也显示,2005年6月13日财政部等部分发布调整个人红利税征收通知,次日A股依然达到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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