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信托业

银监会重拳监管信托业

2014-04-15 中国服务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银监会再度重拳出击严厉监管信托行业,在网易财经获得的一份银监办发[2014]99号(下称通知)文件中,监管层明确要求信托行业全面掌控风险底数,积极研究预案,维护金融稳定大局。

  4月14日, 今年以来,由信托产品兑付问题引发的流动性问题持续受到各方关注。近日,银监会再度重拳出击严厉监管信托行业,在网易财经获得的一份银监办发[2014]99号(下称通知)文件中,监管层明确要求信托行业全面掌控风险底数,积极研究预案,维护金融稳定大局。

  通知共分为四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做好风险防控、明确转型方向和完善监管机制。

  首先,根据通知总体要求,信托公司要明确“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功能定位,培育“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信托文化,推动信托公司业务转型发展,回归本业,将信托公司打造成服务投资者、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民生的专业资产管理机构。

  其次,在风险防控方面,通知要求妥善处置风险项目,推进风险处置市场化,建立流动性支持和资本补充机制,“信托公司股东应承诺或在信托公司章程中约定,当信托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时,给予必要的流动性支持;信托公司经营损失侵蚀资本的,应在净资本中全额扣减,并相应压缩业务规模。”

  对于信托公司违反审慎经营原则、严重危及公司稳健运行、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通知认为,监管机构应该区别情况,依法采取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限制有关股东权利等监管措施。

  而潜在风险的防控方面,通知要求加强尽职管理、风险评估、规范产品营销、做好资金池清理、优化业务管理和严防道德风险和案件风险。其中,特别强调对房地产等重点风险领域定期进行压力测试,营销方面逐步实现信托公司以录音或录像方式保存营销记录,发现违规推介,将暂停相关业务,并问责高管。

  “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已经开展的要查明情况,摸清底数,形成整改方案,并于6月30前上报监管机构,同时还要避免一刀切引发流动性风险。”

  第三,在业务转型方面,通知要求规范现有业务模式,强化信贷类资金信托业务管理力度,改造信贷类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模式,并首次提及研究推出债权型信托直接融资工具。

  最后,在完善监管机制方面,除了厘清监管责任边界以外,通知要求紧盯重点风险领域。“各银监局要按照银监会统一监管要求,对融资平台、房地产、矿业、产能过剩行业、影子银行业务等风险隐患进行重点监控,并适时开展风险排查”。

  此外,还将减持严格监管问责,建立风险责任人和交易对手案底制度,强化持续监管,建立风险处置和准入事项挂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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