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P2P

P2P行业监管正在加速

2014-05-28 中国服务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这两次闭门会议,是本着底线监管逐渐细化的监管方向,年底之前可能会有相关细则出来。”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表示。

  P2P行业明确监管归口银监会之后,银监会也火速开启了对P2P行业生态的摸底行动。

  近日,从接近监管层人士处获悉,5月22日,银监会召集了P2P行业发展规模较大的几家机构,包括陆金所、人人贷、红岭创投、点融网等召开闭门会议,了解这些平台的运营情况并征询监管建议;5月25日,包括银监会、央行在内的监管机构也召集多家P2P机构,对监管以及行业情况进行研讨。

  银监会近期频繁召开闭门会议,或也意味着P2P行业监管正在加速。

  监管规则年底有望成文

  “这两次闭门会议,是本着底线监管逐渐细化的监管方向,年底之前可能会有相关细则出来。”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表示。

  一位与会人士表示,5月22日在银监会召开的闭门会议,主要是向P2P机构征询相关的一些业务做法,例如是否涉及担保、每家P2P平台产品上线规模多少等平台相关运营的内容。

  同时,银监会也在上述两次闭门会议中,征询了这些P2P机构对监管的建议,如注册资本金究竟多少为好等内容,但是并没有明确指出将会如何监管。

  2013年底,“107号文”(《关于加强影子银行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就提出对于未明确监管主体的网络金融活动等,由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办法。今年初,P2P行业监管明确划归银监会,此后银监会也陆续对相应的一些P2P机构进行过调研。

  “这些调研,包括两次闭门会,监管的意图还是在于摸清楚P2P平台的底,摸清机构的运作模式,包括行业业态,对于相关监管细则并没有表态。”上述与会人士称。

  尽管对监管细则并未明确,但是据其介绍,在会议上,银监会人士还是提出了对于一些P2P机构明显不符合现行法律的操作模式,将通过民事的方式来禁止,触犯法律底线的做法,将会更加明确。

  今年4月21日,银监会组织召开的处置非法集资相关会议上,银监会就提出了P2P网络借贷平台业务边界要明确四个方面: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明确平台本身不提供担保、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在上述会议上,银监会也明确P2P网络借贷涉嫌非法集资的三种情况,一种是搞资金池;二是不核查借款人真实身份,甚至发布多个虚假借款人信息,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三是发布虚假标,采取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

  行业自律或落地细则

  “P2P行业监管现在有个大概的框架,就看细则会监管到多细。”上述接近监管层的人士称。

  一位P2P机构创始人表示,银监会对于P2P的监管有可能只做框架性、原则性的规定,相关细则落地或落到目前正在筹备的互联网金融协会上,预计互联网金融协会将于6月底之前挂牌。

  对于让行业自律来落地监管细则,该人士分析称,首先是因为如今各类P2P机构较多,银监会监管行业也比较多,难以对P2P监管细化到每个业务操作层面,出台框架性的规定可能性更大;其次则是P2P机构涉及的一些问题,例如非法集资,与地方监管部门存在监管重合,因此通过行业自律协会落实,可能会更有效。

  然而,让行业自律对“落实”监管细则起到重要作用,也受到行业内人士的质疑。“行业自律实际上没有相关法律效力,互联网金融协会能够在实质上推动监管的落地,其效果还是未知的。”一位P2P行业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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