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银行理财

银行理财业务将成重点改革对象

2014-05-28 中国服务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监管部门今年多次释放信号,银行理财、同业业务将成为重点改革对象。不久前,“一行三会”和外汇局联合出台127号文规范同业业务,引发市场关注。

  监管部门今年多次释放信号,银行理财、同业业务将成为重点改革对象。不久前,“一行三会”和外汇局联合出台127号文规范同业业务,引发市场关注。在昨日举行的光大银行 “阳光理财十周年业务推介会”上,银监会官员再次强调,对银行理财产品“栅栏式”的风险隔离监管和推动银行理财部门事业部改革将成为今年监管部门工作重点。

  “商业银行需要按照银监会“8号文”的规定,实现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的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以实现风险隔离。”银监会创新部主任王岩岫在该会上表示。

  理财业务分类开展

  关于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隔离措施,王岩岫表示,实行风险隔离尤其要着重在理财产品的单独管理与分类开展业务方面。“分类开展业务就是根据银行不同的资质实力,将可开展的理财业务分为基础业务和创新业务。有的银行只能开展基础理财业务,有的银行可以开展创新理财业务。”

  王岩岫的说法证实了此前市场的传闻,有媒体从监管部门获悉,银监会已召集少数银行理财部门人士座谈,探讨银行理财业务监管问题。而尚未经官方正式公布的细则是,经营理财业务的银行将分ABC三类持牌经营、分类监管。其中,C类银行只能代销,而不能自主发行管理理财产品;B类只能投资高等级信用债、金融债等风险等级相对较小的标准化资产;A类投资范围最广,可以投资“非标”资产,但投资比例仍受8号文中相关规定的限制。

  不论是市场流传的ABC分类持牌经营,或是银监会人士在公开场合所说的“基础业务与创新业务之分”,都指向一个事实——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即将分类开展,而此举也是沿用了国际惯例。

  王岩岫表示,理财产品主要分为三类:银行自主发行管理的理财产品、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第三方理财产品。“就连我们银监会的同事都只买银行自主发行管理的理财产品,因为这类产品都需在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会有及时的信息披露,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风险相对可控;而另两类理财产品多游离于监管,属于影子银行业务。”

  事业部制改革是重头戏

  除了加强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监控外,推动银行理财事业部制改革是监管部门今年的另一重头戏。早在今年1月初,银监会在2014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就表示,要深入推进银行业改革开放,推进银行事业部制改革;且对于理财业务,建立单独的机构组织体系和业务管理体系。

  所谓的事业部制改革,就是由总行设立事业部,统一设计产品、核算成本控制风险,其他部门和分支行只负责产品销售,不能开发产品。

  对于改革的进展,早前有传闻称银监会已召开银行理财事业部制改革管理办法内部征求意见会,意见稿近期就会下发。对此,在上述会上向银监会创新部处长苏薪茗求证,他表示因为纪律要求暂不便对外透露事情的进展,“等过段时间我就可以解释此事”。

  虽然银行理财业务面临调整改革,但王岩岫强调,监管部门此举并非抑制银行理财业务的迅猛发展,而是在规范银行理财环境的基础上,让其良性发展。

  王岩岫在会上介绍,截至2014年4月末,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已达13万亿元,品种超5万款。理财产品发展的十年间,年均收益率达4%,比平均存款收益率高出100个基点,累计为客户创造收益45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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