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债券

我国推出首批市政债券

2014-05-21 中国服务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我国将于今年年内允许10省市自主发债,推出首批市政债券,六省包括浙江、江苏、山东、广东以及中西部两个欠发达省,四个城市包括北京、上海、深圳以及东部一座沿海城市。

  专家表示,成熟的信用市场对于规范政府债权性融资行为比中央政府的直接监督和管理更为有效

  受地方资金需求强烈的现实所迫,积极财政政策有望再发力。有消息称,我国将于今年年内允许10省市自主发债,推出首批市政债券,六省包括浙江、江苏、山东、广东以及中西部两个欠发达省,四个城市包括北京、上海、深圳以及东部一座沿海城市。

  “在筹集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要的巨额资金和解决地方债的诸多建议中, 开前门,堵后门 成为共识。而开启市政债试点就是 开前门 的重要途径。”广发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刘煜辉表示。

  民生证券研究员曹又丹表示,市政债是未来地方政府发债的主要方式,政策的制约正在放开,未来地方政府债券可能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存量城投债有接续和替代作用。

  近期发布的一系列宏观政策似乎也在预示着,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的脚步越来越近:新“国九条”重点提出“积极规范发展债券市场、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券制度”,被业内人士解读为发行市政债券扫除制度障碍;日前召开的2014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提出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制度;3月份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也强调,要“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券,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这也被视为建立规范透明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的必然之举。

  据悉,对于市政债的运行模式,相关部委正在根据国情提出初步设计。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起草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要进行市政债发行试点,尝试有收入型的市政债,即当前的举债对应某个项目,这个项目完成后,将改善城市基础设施,从而带来稳定的现金流收入,这种收入可能是使用者付费,也可能体现为政府的税收(如财产税),预期未来的收入可以还本付息,即自主安排发债。

  实际上,关于是否允许地方政府举债的争论在市场中长期存在,焦点就在于风险防范。专家表示,成熟市政债市场的经验表明,成熟的信用市场对于规范政府债权性融资行为比中央政府的直接监督和管理更为有效。

  从财政部相关权威人士处获悉,地方政府信用的研究工作已经在全国范围内的多个省份完成调研。多家学术机构、公司也自发组织了不少地方政府信用的研究和实践工作,希望自下而上形成合力促进地方政府信用体系尽快建立。目前已有多个地级市和县级市的信用结果出炉,可为日后正式建立完善的地方政府信用体系提供借鉴作用。

  在刘煜辉看来,市政债要想以高、低风险的身份获得较低利率发行,并且真正起到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作用,至少必须以完成以下两个任务:一是修改《预算法》,明确地方政府发债的合法地位和偿付义务;二是发债时要披露地方政府真实的资产负债表和财政收支表,在地方政府财力可以负担的范围内合理确定融资规模,并由市场进行合理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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