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定期存单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有望重现江湖

2014-06-12 中国服务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时隔十七年,作为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过渡产品——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CD)有望重现江湖。

  时隔十七年,作为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过渡产品——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CD)有望重现江湖。

  2013年,利率市场化进程大幅推进,以中行、建行为代表的大型银行已经提交大额存单试点方案。近日,多位银行业人士证实,其所在银行已于近日收到央行发布的《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不过目前仍处于保密阶段。而国泰君安证券最新研报预计CD即将于今年三季度试点。

  这并不令市场惊讶,数月前,央行已多次召集部分市场参与者广泛征集意见。而今年《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亦透露,央行“将探索发行面向企业及个人的CD”。

  自去年7月放开贷款下限以来,贷款利率不降反升,最终传导至产业链下游,增加企业融资成本。央行副行长胡晓炼在去年明确表态,推进同业存单发行与交易,逐步扩大负债产品的市场化定价范围,为稳妥有序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创造条件。

  作为上述药方的第一步,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已于去年底在同业间开展(即NCD),并于5月正式扩容,但投资者范围有所掣肘。而当第二步“大额存单扩展至企业及个人投资者”时,其对利率市场化的作用方得以凸显。

  不过,与1996年发布《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管理办法》不同的是,17年后的泛资管时代,利率市场化与人民币国际化双线推进,加之互联网金融盛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从无到有,托管总量已超过30万亿,电子平台交易已实现全覆盖,CD的发行环境已今非昔比,备案发行、电子交易、余额管理悉数纳入视野。

  发行方式:年度备案制

  “CD并不神秘,就是一种固定面额、标准期限、可转让的大额存款凭证,属于一般性存款范畴。”工行一位支行行长如此介绍。

  据消息人士透露,此次重启CD与央行去年发布实施的《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发行人基本条件的规定类似。根据该办法,存款类金融机构发行同业存单至少具备以下两项条件: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员单位及已制定本机构同业存单管理办法。

  前述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于去年9月成立,首批机制成员包括中、农、工、建四大国有银行以及国开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和中信银行。近日有消息称,同业存单发行的扩容亦预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员将增加,一旦扩容,即意味着更多机构将有可能被纳入面向CD的试点。

  参考同业存单试点实行年初额度报备管理,国泰君安预计企业及个人CD发行也将有试点额度。

  在发行方式上,上述消息人士表示,与NCD“存款类金融机构发行同业存单,应当于每年首只同业存单发行前,向央行备案年度发行计划”相同的是,CD亦将采取备案发行方式。

  但备案发行意味着更高标准的信息披露。上述消息人士称,监管层拟要求发行人于每年首只CD发行前,在该机构的官方网站以及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信息披露平台,同时披露其发行计划,并以“一年度”为披露时间段。

  而与银行间债市、交易所股票市场对信息披露要求相似的是,若在年度内或CD存续期内发生任何重大变化,发行人还需在第一时间重新披露最新发行计划,并于每期CD发行前后在上述指定平台,披露当期大额存单的发行要素及发行情况公告。

  转让方式:电子化全价交易

  据银行业资深人士介绍,上个世纪90年代,CD的转让受制于电子交易技术的匮乏,主要的转让方式是以自营买卖和代理买卖两种,采用背书方式全额交易,转让次数不限。转让后的CD持有人可在存单到期支取遭拒付时,凭证明对背书人行使追索权。

  消息人士介绍,此次推出的CD将采取电子化交易方式,通过发行人网点及电子银行面向个人发行,面额不低于10万元,亦可在同一渠道按照发行人提供的赎回报价全价办理赎回、转让。而面向企业或其他机构投资人发行的CD面额不低于100万元,也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行,进行二级市场交易。

  “未来CD将采用唯一有序编号,CD发行机构不得与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捆绑销售。甚至为保证连续准确记录投资人持有情况,需要为投资人开立大额存单专用账户。而投资人也被要求实名登记购买。”上述消息人士说。

  而在发行利率上,分为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两种。前者采用票面年化收益率计息,后者则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即此前市场盛传的“基准+点”,以市场化方式确定。

  此外,消息人士还透露,本次CD计价货币一般为人民币,发行人亦可选择发行以美元、欧元等外币计价的大额存单。而外币浮动利率存单则可以其他国际上惯用的具有基准性质的指标性利率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

  国泰君安认为,从安全性和流动性角度,CD利率应略高于同期国债利率、低于同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利率。以一年期利率为例,最近发行的一年期凭证式国债票面利率3.6%,最近一周(2014年6月1日-7日)各行在售一年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平均利率4.7%。

  另外,由于可以转让,对投资者来说也可以用短期时间获得长期收益。比如说一张1年期大额可转让存单的票面利率为4%,半年后的实际收益应该为2%。但当时市场上的半年期利率水平假设是3%,那么个人就可以将手头的存单转让,获得收益。

  管理方式:余额管理自主权

  消息人士亦指出,重启之后的CD发行备案额度将会与同业存单一样实行“余额管理”制,这意味着发行人在当年内任一时点的大额存单余额均不得超过年初备案的额度。

  余额管理此前一直运用于国债发行,并在去年的ABS扩大试点与同业存单试点中再次被引入。业内人士指出,若将此运用至CD,则意味着一方面CD将迎来大规模增长;另一方面,相比于其它试点的额度审批制,余额管理更为“灵活发行”,将赋予发行机构更多的主动权。

  “而发行人则可以在当年发行备案的额度内,自行确定每期大额存单的发行金额和投资人范围。除了正常转让、赎回等交易方式外,CD还可用于办理质押贷款、质押融资,甚至质押回购等质押业务。”他说。

  因此,监管层已经基本确定发行人务必提供CD的登记、托管、结算、兑付等服务,并将发行与兑付总量信息报送至上海清算所进行托管。

  不同于同业存单分为固定利率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即不超过1年5个期限、浮动利率1年、2年和3年,即1年以上3个期限,CD发行人可自行确定面额。发行期限不论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相较NCD都多了18个月和5年两个品种。

  国泰君安亦指出,从综合情况分析,银行可能将更多选择发行1年以内期限品种。

  值得一提的是,NCD要求发行人不得认购或变相认购自己发行的同业存单,而CD的征求意见稿中并无此提法。“是否留有余地,有待正式文件出台。”消息人士说。

  上述银行资深员工表示,与定期存款相比,CD优势明显。大额存单是一种标准化产品,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可在二级市场上转让,而普通定期存款只能在到期后提款,提前支取的话,利息收益会受到很大影响。

  对银行来讲,发行手续简便,要求书面文件资料简单,费用也低,且吸收资金数额大,期限稳定,应是有效的筹资手段。但另一方面,CD可能会部分分流银行理财和存款。这可能会影响到上市银行2014年净息差及净利润增速。

  不过,国泰君安预计CD将会计入存贷比计算,以及将缴纳差别存款准备金,但将对大额存单较一般存款施行更低的存款准备金率。若需回笼流动性,投资者一般会选择转让而非提前支取,因此大额存单较普通定期存款更为稳定,这为大额存单缴纳差别存款准备金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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