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地方债

山东招标发行137亿元地方债

2014-07-15 中国服务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继广东省政府开启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的破冰之旅后,山东省政府也于7月11日招标发行137亿元的地方债。不过中标结果一出,便引起了众多债券投资者的热议。

  继广东省政府开启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的破冰之旅后,山东省政府也于7月11日招标发行137亿元的地方债。不过中标结果一出,便引起了众多债券投资者的热议。

  据了解到,山东省政府当天上午招标发行的三个期限的“自发自还地方债”中标利率均低于同期国债收益率约20个BP。不少债券投资机构人士对此表示诧异,甚至有人调侃称,“建议财政部委托山东省发国债”。

  山东省财政厅给发来的邮件显示,7月11日上午山东省在中债登已成功发行137亿元的债券。其中,5年期、7年期和10年期债券分别为54.8亿元、41.1亿元、41.1亿元,中标年利率分别为3.75%、3.88%、3.93%。而同期的国债收益率分别为3.95%、4.09%和4.13%。

  一位不愿具名的债券分析人士表示,地方债的发行利率与国债倒挂,这样的结果的确出人意料。“这并不是市场化的发行结果,这次发行山东向中标的八家银行配置同等规模的财政存款。”

  就此致电负责本次债券发行的山东省财政厅国库处,相关人士对给中标银行配置财政存款的说法表示否认,“没有,这只是他们猜测的”。截止发稿时,发给山东财政厅函暂未得到回复。

  利率低于财政部代发

  今年5月,财政部发布《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获得试点资格。

  在发债额度方面,试点地区实行年度发行限额管理,全年发行债券总量不得超过国务院批准的2014年全年发债规模限额1092亿元。此外,6月份江西省已决定组建地方债承销团,2014年地方债发行规模为143亿元。宁夏也确认将招标5家主承销商,计划发行地方债券55亿元。

  今年6月23日,广东省率先发行14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饮得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的“头啖汤”。按照财政部要求的4∶3∶3的期限结构,广东省发行5年期债券59.2亿元,7年期债券44.4亿元,10年期债券44.4亿元。三期债券的发行利率分别为3.84%,3.97%和4.05%,低于财政部代发的地方债利率,与当时同期限的国债收益率持平(同期限国债利率分别为3.85%,3.96%,4.05%)。

  上述分析人士表示,“地方政府自主发债依靠的是地方政府信用,虽然均为AAA,但中标利率却低于财政部代发代还地方债,山东的甚至还低于以国家信用为担保的国债,这说明了市场在定价和投标过程中存在非市场化的行为。”

  前述分析人士认为,中标利率之所以远低于市场预期,是因为自发自还地方债对于承销商有一定中标考核要求,且以银行为主的承销机构为了维系与地方政府良好关系,保证地方分行的财政存款不流失,大多尽力支持发行工作,主动低位投标,从而推低中标利率。

  据了解,根据山东省之前公布的发行文件,此次招标时间为7月11日上午9:50-10:30,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投标标位区间为招标日前1-5个工作日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5、7、10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数平均值上下各浮动15%。

  山东债务隐忧

  本次发行主承销商为中农工建交五大行和北京银行、广发银行等七家机构。募集资金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

  也有债券投资者表示,“在地方政府举债方式、举债用途及偿还等机制尚未健全完善的情况下,如果不对地方债规模进行控制,则可能引发地方政府在公益、非盈利以外的投融资行为,增大腐败和利益寻租机会,加大债务风险。”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2014年山东省政府自发自还债券信用级别为AAA。报告中更多的是分析宏观经济状况、山东省经济发展状况、财政收入、政府性债务情况等,而偿债安排方面则较少。

  报告中也表示,山东省尚有少量的逾期债务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管控。此前过山东济南市历城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贷款违约的情况。

  前述分析人士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地方政府债的融资成本远比城投公司低,而且项目的审查没有城投公司严格,更易诱发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并加重地方的债务负担。

  发行文件显示,截止2013年底,山东地区(不含青岛)债务余额为7157.91亿元,比审计署认定的2012年底的余额6393.08亿元,增加761.83亿元,增长11.91%。地方政府固有偿还、担保、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分别为4494.02亿元、1277.79亿元,1386.1亿元,三者比重为63:18:19。

  从资金来源看,山东地区债务来源银行贷款占比为47.96%,发行债券占8.03%;供应商应付款(如BT回购和应付工程款)占15.26%,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4.48%,其他来源的债务(如政府转贷借款和专项借款、企业借款、个人借款等)占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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