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医药 商业标准 流通环节

【中国经营报】医药商业标准欲出,医药流通环节精简在即

2010-03-02 中国服务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据相关协会人士介绍,医药商业标准或将于今年3月出台。该标准将成为医药流通行业的准入门槛,将促进大企业兼并重组、中小企业转型。据参与此次标准制定的相关人士介绍,在行业标准制定过程中,“第三方物流的存废”成为讨论的焦点。

  最近,湖北九州通集团副总经理牛正乾常去商务部的网站溜达,因为医药商业流通领域政策将有一些新动向。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会议上,有消息透露商务部正着手制定医药商业企业市场准入及物流标准(下称“医药商业标准”)。此次制定工作邀请了中国医药设备工程协会、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和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参与其中。

  据相关协会人士介绍,医药商业标准或将于今年3月出台。该标准将成为医药流通行业的准入门槛,将促进大企业兼并重组、中小企业转型。据参与此次标准制定的相关人士介绍,在行业标准制定过程中,“第三方物流的存废”成为讨论的焦点。

  乱象

  参加了全国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会议的中国医药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对《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标准的出台实际是因为商务部得到了国务院授权,由商务部来管理医药流通,但现在该标准还没正式起草。商务部是希望通过起草一些规则来表明政府主管部门的引导性意见。政府希望医药流通行业发展更为规模化、集约化,但这不会作为市场准入标准,因为市场准入标准不是轻易就能决定的。政府会拿出一部分资金来,按照政府标准来选择对象支持,进行导向管理。

  关于政策的下一步动向,于明德透露:估计是要制定全国流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指导性意见。

  无疑,这次标准制定是政府希望针对现有的医药流通企业局势混乱进行引导。据统计,我国现有医药流通企业1.6万多家,数量庞大。然而,1.6万多家医药商业企业的销售总规模,却比不上美国一家最大规模的医药商业公司销售总额。医药流通行业目前存在的秩序混乱现象,体现在同质化竞争激烈,药品流通中变相挂靠经营现象严重,倒买倒卖增值税票泛滥成灾等方面。而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医药代表、用药单位、医生等形成一条庞大的利益链,导致商业贿赂盛行、药品价格虚高。医药流通领域的乱象已成制约医改顺利实施的瓶颈。

  事实上,规范医药流通领域的行业标准早已成为商务部的工作重点之一。此前,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制定行业标准是目前医药商业管理的三大工作方向之一。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王锦霞则如是解释这次标准制定:未来的医药流通行业将通过制定行业标准,挡住一批;通过严格批发商定义,淘汰一批;通过公开市场竞争,兼并一批;通过政策宏观调控,扶强一批,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医药批发企业和企业集团。

  因此,业内人士认为:这次标准制定的着力点将是进一步压缩医药流通中间环节,使流通环节更简单,能够更有效地接受监管,从而能够削减药品价格。

  而根据新医改方案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于基本药物将采取实行直接配送(一次配送),即药品从生产企业到终端医疗机构,只允许制定一家配送企业从事该药品的配送工作。这使得原本处于商业渠道最末端,从事分销活动的二三级中小配送商,由于配送的规模和覆盖范围有限而在竞争中成为弱者。而这次医药商业标准的推出,更进一步阐述了政府要医药流通企业做大做强,流通商业企业兼并重组,中小企业转型的立场。

  强者恒强

  对于此项政策可能带来的市场波动,企业也在高度关注中。事实上,我国的中小医药企业多以仿制药为生,缺乏核心竞争力,而目前国家对医药流通行业秩序的整顿过程所采取的手段,必然波及中小医药商业企业。

  “这是大势所趋,仿制药的生存空间越来越恶劣、狭小,国家在鼓励原创药。”重庆灵方生物集团成都分公司市场部经理李平刚认为,以后流通资源高度集中,而仿制药高度同质化,唯一比拼的就是价格优势,价格战的背后就是生存空间越来越受挤压。没有渠道和资源的中小企业日子越来越难。但对有品牌有创新的企业影响不大。

  而四川省医药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医药公司负责人王文辉则颇为支持这种政策取向。作为国字号的企业负责人,他认为:强者恒强,这是一个趋势,但是现在还比较乱。现实中医改和基本目录的实施在有意识加快这个进程。这个标准的推出也是一个契机,这要看政府下多大的决心。

  不过,王文辉认为这个标准出台的效果还要看政府制定的具体的门槛、配送要求等。政府可以规范市场,但整合是要通过市场来进行的。而九州通集团副总经理牛正乾则认为未来的趋势是行业集中度更为提高、企业经营更为规范。但是整合是必然趋势,一个漫长的过程。

  另外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个标准推出后虽然会形成强者恒强的局面,但是最终还是得终端者得天下。而流通资源的集中,让那些大的医药商业流通企业和医药生产企业的博弈上占据更大话语权,同时也不排除出现以后很多生产商逐渐成为流通商或者自建渠道的局面。

  第三方物流存废之辩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医药商业标准的制定过程中,第三方医药物流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成为争议的焦点。其中,一种观点是封杀,以减少流通环节;另一种观点是保留,但要制定标准来规范。

  “痴心梦想,第三物流是不可能取消的,只会越做越大”于明德听到取消第三方物流这个观点后激动地表示。“谁有效益谁就有生命,不存在第一方第二方,向效率要效益。”于明德说,他认为有一部分企业提出取消第三方物流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第三方物流是非常好的发展模式。

  而王文辉则认为:第三方物流可以存在。物流这个行当也是比较复杂的行当。当然对第三方物流也应该有他的门槛。工商执照中必须要有专业知识,规范性。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则表示,第三方医药物流在现今的中国医药商业领域很有存在的必要。如今在社会劳动分工日趋细化、竞争不断加剧、企业追求高效率的情况下,企业将自己不熟悉的物流业务外包给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来承担无疑是明智之举,这可以有效减轻企业和批发商的负担。而且,在医药领域发展第三方物流也是未来的大势所趋。

  目前,很多中小商业企业都把第三方物流当作新的发展方向,以期利用自身与一些医院良好的合作关系,开展配送业务。然后,在中国医药商业模式中,第三方物流还是比较新的模式,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第三方物流的管理规范。医药第三方物流配送的可能性在实践中得到了有效验证,能否迅速在全国推广,目前业内的普遍观点是“比较困难”。

  从理论上讲,第三方物流的存在可以大大提高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例如,通过第三方物流的配送中心来配送,医院就不需要大量库存医药产品,也不需要建很大的仓库,从而降低管理成本。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的第三方物流配送无法打破省市的局限,因此效率并没有提高;此外,医院普遍做不到60天内回款,这也会导致第二方——批发商失去与第三方物流合作的物质基础。由于目前医药流通渠道尚未理顺,第三方物流的高效率仍然只是一种理想。对于欲在第三方物流领域大展拳脚的医药企业来说,这些瓶颈都将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需要努力突破的。

   原文发布地址:http://business.sohu.com/20100302/n270528011.shtml (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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