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文化传媒 产业 升级

【证券日报】文化传媒“产业化”急速升级

2010-05-18 中国服务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自去年经济危机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传媒业发展的重大政策,为促进文化产业市场化,推动文化企业改制上市融资扫清了障碍

  自去年经济危机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传媒业发展的重大政策,为促进文化产业市场化,推动文化企业改制上市融资扫清了障碍。业内人士认为,文化企业大规模上市的序幕正慢慢地被揭开,现有体制下,上海文广改制模式为传媒企业改制上市的优选模式。

  

  得益于一系列文化产业扶持政策的陆续出台,我国文化产业融资开始解冻。

  2009年7月份国家出台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将文化产业大发展上升到了国家战略层面,规划提出了对主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吸收社会资本以及外资、设立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等政策上的大力支持;随后,9月份出台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细则明确提出要打开文化传媒行业的投融资渠道,培育大型传媒集团,落实财税和金融支持文化体制改革的配套政策,市场空间被进一步打开。

  进入2010年,中央提出了新闻出版改革要实现“做强做大一批”、“整合重组一批”和“停办退出一批”“三个一批”的改革目标。而《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相继出台,使新闻出版和电影产业更是迎来政策利好。新闻出版行业,皖新传媒成功上市,同时也带动了中国出版集团等一批出版企业的上市步伐;电影产业,中影集团、珠影集团也纷纷加快了上市的步伐。今年4月份,九部门联合下发了我国第一个金融全面支持文化产业的文件——《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规划中提到加强对文化产业的金融财税支持政策。

  近日有消息称,为了进一步推动国内新媒体的发展,央视网、人民网、新华网、千龙网、东方网、北方网、大众网、华声在线、浙江在线和四川在线等十家国内新闻网站将作为首批选定上市对象登陆A股,而今年年内至少有1-2家新闻网站有望成功上市。这一举动无疑将传媒行业全面市场化推向了新的高潮。

  中投顾问传媒业分析师表示,在政策助推以及文化体制改革的作用下,09年下半年以来,文化企业重组上市可谓愈演愈烈。目前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任务逐渐完成,经过改制文化企业数量攀升,市场主体地位进一步增强,不仅活跃了文化市场,还吸引了其它所有制形式资本的参与。因此,转企改制不仅是文化经营单位上市的前提条件,也是文化产业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的表现,文化企业大规模上市的序幕正慢慢地被揭开。

  政策之门已经打开,但传媒改制上市过程中依然存在的诸多问题不得不面对。

  党的十六大把文化单位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即为公共事业服务,隶属于国家的一些事业性质的部门,继续以事业体制进行管理;一类是“经营性文化产业”,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进行体制创新,它的产品要通过市场来实现其价值。根据这种划分标准,中国广电媒体在改制上市过程中普遍采取了节目与广告、宣传与经营“两分开”的模式。

  “这种划分注定是一种不彻底的部分剥离,它对广电媒体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新的体制性障碍。”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发展研究部常永新认为,“两分开”的模式会导致媒体集团关联交易多,业务透明度低,业绩易受操纵,也不利于传媒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上再融资,也会增大传媒企业的投资风险,不利吸引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关注。此外“两分开”割裂模式下改制而来的媒体集团,会使董事会和经理层交叉任职过多,改制工作只是简单翻牌,新瓶装旧酒,监事会形同虚设等问题。

  他认为,广电媒体改制上市的优选模式,是将广播电视频率频道资源、编播管理、新闻采编、播出总控等保留事业体制,作为政府出资主办的事业单位,履行广播电视运营的管控职责;将广播、电视中市场属性较强的节目制作(除新闻外)、推广发行、广告经营和衍生业务及其他经营性业务,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转制为企业。媒体(或传媒行业管理部门)仅保留新闻、审查、播出职能,除此之外的所有业务均进入股份公司。于2009年10月推出的上海文广改制模式符合目前国家广电体制改革的制播分离、经营性业务产业化要求,同时根据许可证监管制度,将相关经营许可权作为公司的资产,符合公司产权清晰的要求。经营业务整体性的公司化也避免了同业竞争,避免了对编辑内容的依赖,最大限度地减少关联交易,并满足了中国证监会一再强调的公司治理中资产完整、业务独立的要求。

  原文发布地址:http://www.donews.com/net/201005/87119.shtm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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