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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原研药或取消单独定价 将利好国内制药企业

2010-12-02 中国服务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此次发改委取消了一些药品的单独定价,市场遂纷纷传言药品“单独定价”或将终结。南方日报记者多方求证,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次调整的影响有限,但传达出的调整意味颇为明显。

  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于12月12日开始降低部分单独定价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涉及抗生素、心脑血管等十七大类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达19%。

  而更令业界关注的是,此次发改委取消了一些药品的单独定价,市场遂纷纷传言药品“单独定价”或将终结。南方日报记者多方求证,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次调整的影响有限,但传达出的调整意味颇为明显。

  “其实原研药和单独定价的存在都是为了引导药品创新,并非是拉高药品价格的工具,关键是这个市场标准的设定是否合理,毕竟药品降价和药品创新两者应该是行业内并行不悖的发展趋势。”一位不愿具名的药业分析师对记者作出了以上评价。

  取消“单独定价”呼声已久

  “这是发改委首次对单独定价的药品进行降价。”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告诉记者,与之前发改委历次调整药价最大的不同在于,此次调整针对的是“单独定价”的药品。

  事实上,由于具有单独定价资格的原研药多为外资、合资企业生产,此前已经有不少传言称“发改委欲废除外资药超国民待遇”。

  对此,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昨日正式向本报记者递交了一份声明表示:“以价格为基准来调整原研药价格将抑制行业质量体系投入,不利于我国医药市场和制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该部门政府事务和媒体沟通总监左玉增解释,“原研药在研发、临床验证、药物警戒、进口原料辅料、管理成本上投入巨大。如果整体行业药价水平以仿制为参照,最终会抑制行业质量管理体系投入,不利于药品质量提高和整体行业的健康发展。”

  但是国内对取消“原研药”单独定价的呼声也并非一天两天了。

  “单独定价,特别是原研药单独定价已经不合理存在太久了,与仿制药差距太大了,我们协会和国内企业提了很多次意见了。”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表示,原研药单独定价政策一直备受国内多数本土药企诟病,“若再不降就太不像话了。”

  有业内人士透露,11月23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召集多家主流制药企业,就单独定价政策调整方案小范围征求意见。有消息称,促使发改委加快调整原研药价格的一个直接原因是,近期一份名为“国家基本药物外资原研药单独定价与国产药品统一定价对照表”在网络广为流传,该表中所列出的9个外资原研药与同一产品国产药相比,价格平均高出1311%。

  或将利好国内制药企业

  根据11月29日下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头孢曲松等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将会降低头孢曲松等174种单独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发改委提供的具体降价药品清单中,并没有每种药品降价的比例。而有消息称,此次调价发改委原先计划是在30%—40%之间,目前19%的平均降价幅度在力度上已经大大缩水。

  虽然没有比例清单,但发改委举例具体药品降价的比例中提到,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卡托普利(商品名:开博通,12.5mg×20片)价格从34元降到22.1元,降幅为35%;罗氏公司生产的头孢曲松(商品名:罗氏芬,1g注射剂)价格从93.8元降到65.7元,降幅为30%。默沙东公司生产的辛伐他汀和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头孢唑啉钠注射剂等药品干脆被取消单独定价。

  罗氏公司新闻发言人曹涌接受采访时,回避了本轮调整对罗氏的影响,但他表示,国家的政策调整他们“也没有办法”,只能遵照执行,也不知道未来的政策走向,而罗氏会坚持继续推进药品创新,“我相信提供更加优质的药品始终是这个行业的竞争之道。”

  有分析师指出,仅就本轮调控而言,对外企的影响并没有那么大。“首先是品种有限,仅仅是16种,并没有全面铺开。其次仔细看看名录,就能发现调整的药品大部分都是‘老药’,国内的仿制药已经非常多了,而且效果也不错。被取消单独定价的药品也大多是已经停止生产了,对于这些企业来说影响并没有那么大。”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也表示,原研药有品牌优势,假如其降价后和同类仿制药的价格相差不大,原先因为价格原因选择仿制药的患者可能转而购买原研药。“这样一来,原研药降价所失去的利润空间可能会通过抢占仿制药的市场得到弥补甚至扩大。”

  正略钧策管理咨询顾问刘金同样认为,“原研药降价后,费用空间减少,不利于终端推广,对国内相关的仿制药企来说,或将从中获得利好。而我国医药行业从长期来看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各家药企其实都有机会。”

  医药创新与医药降价并行不悖

  国内对原研药“单独定价”的争议已非一日,之所以会在此时再次引起激辩,是因为这关系到下一步药价的调控思路。

  将于近期出台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取消“原研药”概念,并要求原研药周期性降价。相比目前我国执行的2000年版本的《药品定价办法》仅为规范性文件,《办法》将以国家发改委令的形式出台,将为我国下一阶段药品价格定价机制理清思路。

  今年10月底,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副处长罗艳在广州明确表示,发改委将逐步缩小目前原研与仿制之间的价格差距;对新上市的原研药,将与仿制药品价格大体衔接;对已上市的仿制药品,符合国家政策支持的,或有监管机构、权威机构证明质量具有明显优势的,可与统一价格适当区别,但这一举措目的仅限于鼓励国内企业走出国门。

  “基本药物价格的普遍控制是医疗保障体系改革的大趋势,未来药品降价是大势所趋!”正略钧策管理咨询顾问刘金同时认为,“国家鼓励医药创新的大方向不变。目前首仿药仍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对于医药行业来说,针对医药降价,制药企业仍要加大新药的研发,行业集中度提高,实现规模经营,降低成本,而对流通企业,要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以应对降价带来的利润压缩。”

  “原研药和单独定价制度都有它们合理的地方,现在不合理的地方是这些药品的认定和退出机制的不健全,药品降价和药品创新两者应该是行业内并行不悖的发展趋势。”一位不愿具名的药业分析师也认为,“发改委在2006年的一份‘改革建议’中提到,希望通过建立‘新药审批与价格审定联动机制’解决药品的定价问题,现在或许到了继续推进的时候了吧。”

  记者观察

  仅取消“单独定价”显然不够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经济研究所发布的报告显示,我国生产的化学药品绝大多数都是仿制药,虽然批准的新药数量不少,但是结构低,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的一类新药占比不到10%。从内销方面看,基层地区的用药水平低,支付能力有限,主要使用传统普药,定价高的新药无法占据较大的市场空间。

  以阿伐他汀为例,辉瑞公司的阿伐他汀全球销售额128亿美元,中国的销售额为12亿元人民币。国产的仿制阿伐他汀年销售额仅为2.5亿元人民币。国产药品缺乏原研药既影响了国内制药企业的发展壮大,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外资的原研药得以获得高价销售。

  所以,要真正取消外资原研药的超国民待遇,国产仿制药企业也应该从自身的质量着手,通过这种标准的提升,让更多的仿制药通过国际认证,走向国际市场。进而让外资原研药失去单独定价的“优质”依据。而降低药价作为当前医改的主要目标之一,则是一个更大的系统工程,仅仅通过“取消单独定价”显然是不够的。

  原文发布地址:http://finance.nfdaily.cn/content/2010-12/02/content_18085139.htm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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