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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药妆宣传现乱象行业标准亟待出台

2010-12-14 中国服务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与随处可见的药妆产品相悖的是,目前我国对药妆还没有明确的定义,也没有“药妆”批准文号,市场上化妆品可随意自称“药妆”,乱象横生,对消费者造成一定的误导,行业标准亟待出台。

  近日国内外接连出现欧莱雅、由美化妆品等公司因其产品虚假宣传被曝光罚款,随后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表示,在近期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个别企业的化妆品违规标识和宣称为“药妆”或“医学护肤品”的现象,严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夸大宣传、使用医疗术语等违规行为的监管。

  有分析表示,与随处可见的药妆产品相悖的是,目前我国对药妆还没有明确的定义,也没有“药妆”批准文号,市场上化妆品可随意自称“药妆”,乱象横生,对消费者造成一定的误导,行业标准亟待出台。

  化妆品虚假宣传被罚款万元以上

  两个月前,广州由美化妆品公司的化妆品就因虚假宣传在河南地区遭罚款,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通知指出,该公司生产并销售的“名爽”亮采净白洁面乳,其产品外包装说明上印有“能轻松洗去皮肤表面含有黑色素的老化角质”等字样,根据该产品卫生许可证批准文号:(2003)卫妆准字29-XK-2397号,说明该产品为普通化妆品。你公司在一般用途化妆品的包装和说明书上宣传祛斑效果,其行为实属对产品的性能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根据有关条例,广州由美化妆品公司被罚款4万元。

  而就在广州由美化妆品公司被处罚不久,本月初,瑞典法院裁定,化妆品巨头欧莱雅的瑞典公司在两款面霜广告中宣称能够强效去皱,违反了瑞典的营销管理办法,并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欧莱雅瑞典公司被勒令禁止在面霜广告中使用的一些宣传语,包括“修复去皱”、“去皱高达40%”或者使用图片误导消费者产品去皱的效果。瑞典方面表示,如果公司再次违反规定的话,将使得公司面临15万美元的罚款。

  “药妆”市场“魅力诱人”

  与普通化妆品相比,药妆因带有“药”字而给予针对性强、效果显著的感觉,在销售上具有独特优势。中投顾问化工行业研究员常轶智向记者指出,目前国内消费者选择使用药妆的比例逐步上升,未来药妆市场前景广阔。据相关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药妆市场容量将达到480亿元。

  而且,面对我国如此庞大的市场容量,国内外企业都已纷纷进入我国药妆市场,未来药妆市场的竞争也会越来越激烈。例如,上海家化、资生堂在今年年初均推出了药妆品牌,而国际药企葛兰素史克旗下的医学护肤品牌Stiefel(施泰福)也于今年10月登陆了广东市场。

  违规“药妆”、“医学护肤品”或将被撤批文

  但与此同时,常轶智指出,目前我国对药妆还没有明确的定义,也没有“药妆”批准文号。而市场上化妆品标识“药妆”的现象十分严重,对消费者造成了严重误导。因此,为了规范我国药妆市场,未来国家在药妆准入制度以及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监管力度将会逐步加强。


  在此次通知中,国家药监局表示,为规范化妆品的标识和宣称,加强化妆品日常监管工作,要求对在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违规标识化妆品的以及违法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的,要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依法进行下架、曝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撤销批准文号(备案号),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此前发布的《化妆品命名规定》,化妆品命名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禁止使用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

  原文发布地址:http://news.163.com/10/1214/08/6NRPQQOM00014AED.html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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