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天津大学法学院

天津大学法学院正式宣告成立

2015-06-23 中国服务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在即将迎来120周年校庆之际,天津大学决定圆自己一个梦:复兴法学。17日,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与天津大学党委书记刘建平共同为法学院揭牌,天津大学法学院正式宣告成立。

  在即将迎来120周年校庆之际,天津大学决定圆自己一个梦:复兴法学。17日,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与天津大学党委书记刘建平共同为法学院揭牌,天津大学法学院正式宣告成立。

  法学学科,在天津大学的历史上,原本是最“古老”的学科。建校伊始,“律例”便是最初开设的四门专业之首。1895年建校设立;1899年首届毕业生毕业;转年元月,北洋大学颁发中国历史上第一张大学文凭,而获得该文凭的便是当时从香港考入的王宠惠,他所学专业便是法律。因此,北洋法科具有“近代中国的第一个法律教育机构”之称。到1916年左右,北洋大学法科已逐渐达到近代法学院规模。

  然而,因为1918年北洋政府制定新学制,将北洋大学法科整体调整入北京大学法科,北洋“专办工科”。1920年6月,法科最后一届学生毕业,自此北洋大学法科正式停办,北洋大学法科教育中断。

  在北洋大学法科开办不到20年的时间里,培养出一批优秀人才,在政法、外交、教育等事业方面为国家做出开创性的贡献。其中包括中国共产党早期重要领导人之一的张太雷,中国第一个在海牙国际法庭担任大法官的学者、近现代中国法学奠基者之一的王宠惠,民国时期外交官、联合国国际法院法官徐谟,国际法学家、两任上海法院院长郭云观,中国近代杰出的法学家和法律教育家燕树棠、吴经熊、赵天麟等。除此之外,著名诗人徐志摩也出自北洋法科。

  北洋大学法科开创了中国近代法学教育新模式,为中国法学教育发展提供了经验借鉴,培养了中国最早一批法律人才。也正因此,法学学科,一直是北洋大学·天津大学海内外校友的一个“情结”。

  直到一个多世纪后的1994年,天津大学才恢复法学学科,正式设立经济法专业;1997年改为法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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