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商业银行 涨价

律师申请调查六大商业银行涨价

2009-08-03 中国服务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工行调整了 23 项个人金融业务收费规范之后,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近日,据了解,曾状告微软的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联名柏平亮、陈东申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各大商业银行开展反垄断执法,责令纠正并停止局部违法收费行为,并要求进行反垄断执法罚款 1%-10% 。

    工行调整了 23 项个人金融业务收费规范之后,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近日,据了解,曾状告微软的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联名柏平亮、陈东申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各大商业银行开展反垄断执法,责令纠正并停止局部违法收费行为,并要求进行反垄断执法罚款 1%-10% 。

    董正伟表示, 2009 年 6 月 17 日左右工商银行通过网站公告调整收费价格,实际上此前,农行、交行、建行、中国银行等已经悄悄做了手续费上调。只不过这些银行是通过内部涨价或者网点公告方式进行。其中农业银行是内部悄悄地进行手续费调整,中行、建行、交通银行等通过网点公告涨价,工商银行在媒体关注下撤销网站公告改为网点发布告示。

    虽然各商业银行的上述调价行为没有证据标明通过协商一致作出,各大商业银行的银行卡、存折收费规范确定和调整时间不是同一时间做出的但各大商业银行的调价行为却在先后 2-3 个月内推出,收费规范也在客观上形成价格统一。这属于配合默契的协同垄断协议行为。商业银行协同垄断协议的结果实现了银行卡、存折等业务收费的价格垄断。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董正伟等律师向发改委建议: 1. 依法对上述各大商业银行 2009 年以来调整个人业务收费规范、异地存、取款手续费、 ATM 跨行交易手续费、密码、银行卡挂失费、银行卡工本费等开展反垄断执法,责令纠正并停止违法收费行为; 2. 继续对各大商业银行银行卡、存折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 ATM 跨行交易手续费、密码、银行卡挂失费、银行卡工本费、异地存、取款手续费等开展反垄断执法,责令纠正并停止违法收费行为; 3. 对各商业银行协同一致的手续费涨价和固定服务价格行为依据《反垄断法》第 46 47 条规定处以违法销售额 1%-10% 罚款等; 4. 依据《商业银行法》第 50 条规定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进行政府定价监管,建立听证、论证制度。

    据了解,早在 2008 年 8 月 1 日董正伟就向商务部、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申请对各商业银行银行卡、存折等系列手续费开展反垄断执法。 2008 年 9 月 16 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电话通知在核查举报资料的事实,并告知有关商业银行手续费的相关证据随时向他提供。国家发改委价格司 10 月 8 日专门书面发函称 “ 将认真研究商业银行手续费涉嫌垄断的问题 ” 引起很多媒体重点关注。实际上在 2008 年 4 月国家发改委在针对董正伟 2007 年 10 家商业银行通存通兑收费涉嫌垄断的交流意见中就表示,要系统纠正商业银行的收费问题。

    据上市公司年报显示: 2008 年度 10 家利润最高的上市公司中,除了中海油、中移动,其他均为商业银行。 8 家上市商业银行的利润从 27.35%-38.31% 2008 年度世界遭遇金融危机,企业效益普遍下滑、甚至亏损。但是商业银行却以 27% 以上的超额暴利高速增长!

    热点关注

    百姓利益谁来保障

    不少市民对此轮银行收费涨价表示质疑。市民王小姐很直率地表示:银行上调手续费,直接和老百姓的生活相关。这种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收费,有关监管部门是否应进行干涉呢?银行高收费的根源不就是利益驱动吗?这实际上就是银行业的垄断!另外,很多网友认为,银行无权单方决定提高手续费,因为客户料理存款与银行卡,等于是与银行签了合同,而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未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一方不得擅自变卦合同内容。

    用户总是主动接受

    其实涨价可以接受,但每次银行调价都是通知式的态度,让人感到恼火。读者杨小姐表示,不论银行涨价或优惠,都只是简单地告知,想怎么改就怎么改,客户只能主动接受,着实让人感觉无奈,如果是一家银行涨价,可以选择其他银行,可这么多银行都涨价,连选择的余地也没有了

    可否按价格法举行听证

    银行单方面涨价的合理性,也受到本市律师的质疑。凌宇律师事务所孙子文律师认为,对于涉及公众基本利益的服务项目,应该依照价格法依法举行听证。

    目前,国国有商业银行很多服务都涉及公众基本利益,根据我国价格法的规定,应该依法举行听证。银行总是进行单方面涨价,这一方面忽视了普通储户的利益,有违公平的原则,另一方面涨价幅度如果过高,银行有借涨价敛财的嫌疑。

    防止获取暴利行为

    南开大学金融学系教授徐保满则认为,银行是企业,对自己生产的产品具有自主定价权,价格的调整将随着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变化。不过徐教授也认为,要防止银行通过垄断地位实行高价政策获取暴利的行为,物价管理部门应当对金融企业的产品定价行为进行监督。

    单方面涨价不合理

    市消协投诉部负责人表示,银行单方面涨价不合理。该负责人表示,储户和银行存在服务合同,银行单方面修改服务合同进行涨价,自身就不合理。银行如果未经合同缔约相对人也就是消费者的同意就提价,违反法律规定,消费者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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