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交通部 国际航运

交通部为国际航运发展营造和谐氛围

2008-01-30 中国服务业投资网
 

  2007年,航运上市企业的股票节节飙升,映衬着这个行业的火热。同样是2007年,我国在航运对外合作、航运市场监管、维护国际航运市场公平竞争等方面也异常“热闹”,《国际海运条例》得到全面贯彻实施。在去年一系列的动作背后,我国正在积极营造航运市场和谐发展的环境。

 

  在规范航运市场、营造市场公平竞争方面,去年交通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对班轮公会和运价协议组织监管的公告》(2007年第10号),进一步加强维护国际班轮运输市场秩序;交通部去年4月底对四个运价协议组织(IRAIADAIRSAISAA)在中国华南地区提高码头作业费(THC)的问题进行处理,责令各成员公司不得执行提价协议,对18家成员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并给予行政罚款;对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中日航线“零运价”、“负运价”的问题,交通部以上海口岸为重点进行了专项整顿,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法对4家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对其中两家公司采取限制航班措施,注销1家公司的班轮资格,此举使中日航线市场秩序得到规范;去年6月,交通部开展无船承运市场专项整顿,公布了15家涉嫌违规经营的公司名单,并要求国际班轮公司不得接受违规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的公司提供的货载,也不得签署运价协议,对其中11家公司进行行政罚款,同时分别在上海、深圳举办无船承运管理制度宣讲会,对规范无船承运市场起到积极作用,到2007年年底,取得无船承运经营资格的中外企业数量近3000家,交通部对无船承运市场的管理已纳入规范化;去年8月,交通部对一家外国公司持有伪造的《无船承运经营资格证书》一事进行调查处理,给予行政罚款,相关负责人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交通部于去年9月对违规开展沿海捎带外贸中转箱的一家外国公司进行调查处理,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并给予行政罚款。

 

  经国务院批准,交通部于去年626日正式发布的《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公告》(第18号公告),无疑是去年我国航运政策的一大亮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特案免税政策的实施,对扩大国轮船队,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加强安全监管,维护我国船员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去年10月底,第一批申请免税的船舶已获得批准,共25102万载重吨,预计未来两年,将有400万载重吨船舶回国登记。

 

  在航运对外合作方面,去年可以说是“硕果累累”。中国交通部与美国、欧盟、韩国、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的海运主管部门分别举行双边海运会谈,进一步扩大双边海运合作。去年112日,在新加坡举行东盟10+1交通部长会议期间,中国交通部部长李盛霖与东盟10国交通部长正式签署《中国—东盟海运协定》,进一步发展中国与东盟的海运关系。到2007年年底,中国与60多个国家(地区)签署双边海运协定。中国全面履行WTO承诺,国际海运市场进一步开放,简化行政审批,取消外国航商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到2007年年底,共有38家境外船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设立独资船务公司或独资物流公司,分公司数量已超过2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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